2.14.2供热与燃气管道钢管与附件防腐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钢管和附件除锈、防腐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进行。
(2) 除锈、防腐机具应完好,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3) 防腐施工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严禁烟火。
(4) 除锈、防腐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 需现场防腐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规定安全技术措施。
(6) 施工前,应学习防腐材料使用说明书,了解材料性能,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 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码放管材,需在其一侧堆放时,必须保证用电安全距离。
(8) 防腐作业中,剩余的残渣、废液、边角料等,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焚烧。
(9) 搬运管材时,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协调配合;从管堆上取管时,必须从上向下顺序进行,严禁先由下方取出。
(10) 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场地环境、使用的机具、材料、防腐结构等,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11) 易燃和有毒材料应分类别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由专人管理,严禁将这些材料混存或堆放在施工现场。库房区域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2) 进入管沟、容器等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人员不得穿戴钉鞋和化纤工作服。
2) 进入时,严禁携带火种和其他易产生火花、静电的物品。
3) 进入前,必须对管沟、容器等先采取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
4) 在自然采光不足的环境和容器内作业时,必须设不大于24V电压的照明。
5) 作业时,进出口处应设专人监护;作业时间较长时,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
6) 作业过程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确认符合要求并记录。
7) 进入前,必须检测并确认空气中氧气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不得超过表2-7的要求,且应做好记录;经检测确认作业环境内空气质量合格后,应立即进入,如未进入,当再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
2. 除锈
(1) 现场宜采用除锈机除锈。除锈作业中,应根据环境状况采取防噪音、降尘和消防措施。除锈机应有防护罩,周围不得有易燃物。
(2) 施工现场不宜使用喷砂除锈。现场需使用时,应采用真空喷砂、湿喷砂等,且必须采取除尘和隔音措施,并在操作范围内设安全标志。
(3) 人工除锈时,应按规定佩戴口罩、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场地应平整,通风良好;管子应挡掩牢固,不得在不稳定的管身上除锈。
3. 阴极(牺牲阳极)保护防腐
(1) 阴极保护防腐施工,应遵守设计的规定。
(2) 阴极保护施工应划定作业区,并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3) 阴极保护防腐施工中的电气设备与装置的安装,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4) 阴极保护电缆与管道连接处裸露部分的防腐、绝缘施工,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防腐绝缘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应及时回填土。
4. 沥青纤维布防腐
(1) 沥青纤维布防腐,宜在专业加工厂集中进行。
(2) 人工缠绕沥青纤维布防腐作业时,应两人配合进行。
(3) 需在现场防腐时,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并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4) 环氧沥青纤维布防腐作业时,涂料配制应遵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作业区应通风良好。
(5) 沥青熬制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加工;特殊情况下,由于条件限制,需现场熬制时,应符合沥青熬制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5. 涂料防腐
(1) 涂料应按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配制。
(2) 喷涂作业人员应位于上风向,五级(含)风以上时,不得施工。
(3) 现场防腐作业应划定作业区并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4) 涂料防腐施工中,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镜、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施作中应避免皮肤直接接触涂料。
(5) 手持机具喷涂作业中,严禁将喷头对向人、设备;出现故障或喷头发生堵塞,必须立即停机、断电、卸压,方可处理;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及时清洗喷头;清洗废料和余料应妥善处置。
(6) 配制涂料宜使用机械搅拌,搅拌器内拌和料体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3/4;机械运行时,严禁将手、工具放入搅拌器内;搅拌中应采取防涂料飞溅措施;作业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6. 聚合物防腐
(1) 聚合物防腐作业应遵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 采用加热方法进行接口防腐时,其温度高于40℃以上,不得直接用手触摸。
(3) 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安全用电具体要求;使用专用热熔、电熔机具时,应遵守热熔、电熔机具说明书的规定。
(4) 使用喷灯作业,应清除作业场地周围的易燃物,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颁发用火证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