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电子归档
13.10.1当施工图审图完毕后应立刻进行归档,填写已归档的记录。此时因条件不具备的不需要填写未归档的。应在审图完毕后2周内完成归档。
13.10.2归档完毕后发生的往来E-mail及传真电子版、工程联系单(包括本单位发出的联系单),每个专业应及时把往来E-mail及传真电子版、工程联系单(包括本单位发出的联系单)等进行归档(没有电子版的,应进行扫描电子归档),在接收和发出文件2天内完成归档。个别内容没有进行归档的填写未归档,且应说明。电子归档名称要能表达核心内容。
13.10.3由各专业的第二设计人员负责归档,各专业第一设计人进行检查,进行项目电
子归档记录。电子文
件在〈02施工图管理电子存档〉中相应工程项目目录下〈02文档/ 13.10项目电子归档
记录〉。
13.10.4归档完毕后,建筑专业第二设计人统计该项目每个单体工程的面积,按照标准
格式进行填写。电子
文件在〈02施工图管理电子存档〉中相应工程项目目录下〈02文档/13.10项目面积统
计〉。
13.10.5归档应及时,当年每个工程在年底进行一次统一归档核对。
13.10.6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成甲方回访,并且进行归档。
13.10.7在工程竣工后,建筑专业现场拍摄照片进行最后的归档,同时填写归档记录。归档工作完成。
13.10.8违背第1~7条款者,每一次每一条当事人记录1次不良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