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政策内容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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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 存量房贷可申请七折利率优惠: 四大行关于存量房贷优惠利率措施终于松口: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 延续08年的一系列救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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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 年内统一内外资企业个人房产税: 2009年我国将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包括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
| 预示着国家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限制正在逐步放松。当前宏观经济整体低迷,该举措是想通过适度的放松避免外资抽逃导致房地产市场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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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6
| 具备经适房资格的买商品房可补13万: 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市民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政府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补贴,补贴标准暂为13万元。
| 解决弱势群体住房问题,扩大了住房选择 一定程度的刺激商品房市场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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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1
| 大连市土地出让推出7条新政: 1采取“净地”方式供应土地,缩短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 2合理确定宗地供应规模,对大面积地块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施分割出让,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和缩短开发建设周期。 3适当降低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对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在2亿元至5亿元(含5亿元)的,竞买保证金可调整为50%;出让成交价款超过5亿元的,竞买保证金可调整为30%。 4 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5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6采取多样的土地供应方式 7因地制宜,适当调整容积率
| 此次对土地制度的调整从资金的占用、价格的调整、出让的方式和流程上均给了开发企业相当的优惠和方便,无疑是政府发出的一个松绑的信号,以期从一级市场调节二、三级市场,起到救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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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0
| 外资银行加入房贷七折军团: 当中资银行已经陆续开始实行7折房贷利率之时,外资银行也开始放下“身段”,加入到这一阵营。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纷纷表示,将对符合条件客户推出最低7折优惠房贷利率。
| 在央行出台首套房贷款利率7折优惠政策后,考虑到利润摊薄,外资银行一直沉默以对。不过,在现今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当中资银行纷纷开始对存量房贷执行7折优惠后,外资银行为争取更多客户资源不得不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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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7
| 深发展首创房贷"点按揭": 买“点”即可降利率。16日,深圳发展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房贷“点按揭”,通过购买“点”降低房贷利率,从而节省利息支出。
| 表面看来,“点按揭”其让利力度之大着实让人大吃一惊,优惠额度似乎远超了央行 7 折优惠的限制,然而,“点按揭”的计算方法并不科学,其实是规避了“货币的时间价值”,是对大众理财的一种误导。如此结果不免让人有些失望,省息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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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20
| 14城通贷大连市将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辽宁省14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实现“同城化”,这对于手持其他城市公积金卡、却打算在大连买房的人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而大连人同样可以去省内其他城市买房了。
| 公积金是用于惠民的政策性资金,此次辽宁推出14城公积金通贷政策也是在全国公积金管理方面起了一个带头作用。一方面可以有效的盘活这一闲置资金,使其最优化、最大化的得以使用;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刺激楼市的一个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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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4
| 辽宁计划发行30亿元地方债: 辽宁计划4月上半月将发行地方债6只共计284亿元。 辽宁省(一期)地方债,招标日期4月13日上午,计划发行额30亿元。
| “保增长”的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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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23
| 中山区拆迁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货币补偿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具体为:所有权性质的房屋,原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万元给予补偿;公有承租房或自管产权房屋,按照每平方米8940元予以补偿,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 ·回迁安置补偿标准为:如果选择中山区内回迁安置的,被拆迁人在原面积基础上可免费增加20%的面积补偿;如果选择跨区安置的,被拆迁人可在原面积基础上免费增加60%的面积补偿。
| 中山区的高拆迁补偿标准只是今年我市整体拆迁政策的一个缩影。当前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如何打动内需保增长,如何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将成为关键。无论货币补偿还是回迁补偿,都是为了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达到宏观经济指标。而高标准的货币补偿,还将刺激商品房的出售和出租,促进楼市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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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24
| 新居工程剩余房源可向四区常住居民销售: 新居工程安置被拆迁户剩余部分房源将作为全区旧区改造拆迁居民回迁安置用房,或按市场价出售,销售对象必须是市内四区常住城市户口居民。
| 通常来讲,回迁房不可按商品房出售,不过这一决定将更大程度的提高回迁房的利用率,再者出售的回迁房将作为商品房流通到二、三级市场,对提升商品房市场能起到部分作用,但具体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目前效果尚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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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27
| 土地出让金建公共停车场可免收: 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免费或以计时收费方式对外经营的公共停车场。
| 为节约利用土地,保护居民的合法物权,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设施功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半地下)停车场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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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
| 《关于拟延长执行〈大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优化土地出让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的意见〉截止时间的说明》: 2008年10月以来,大连市在住房公积金、交易税费、普通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旧区改造、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等方面采取的16项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的措施,其执行“有效期”将延长6个月,至2009年12月31日。
| 政策的延期代表着政府对于市场并不乐观,这也给了各开发企业指出了方向,未来一定时期内市场是不支持涨价预期的,同时一线城市由于提价部分项目遇到的瓶颈问题也给了大连企业敲响了警钟,因此在即将到来的几个月内,大连市场大部分项目不会出现提价,存量的去化依然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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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6
| 统一户口: 全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公安厅将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对于房地产市场影响很大,但目前具体政策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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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0
| 《辽宁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外埠施工企业在参加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投标备案登记制度。外埠入连建筑业企业要设立公司。
| 加强外阜企业监管制度,预防烂尾项目产生,健全大连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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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6
| 研究开征物业税: 根据《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9年要继续推进两个新税种的开征。一是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二是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 物业税的开征是必然,但当前并不成熟,短时间内预计难以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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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2
| 房地产开发门槛13年来首次降低: 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投资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从35%调低至20%,这是国务院近日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结果中调整受惠最大的项目之一,也是商品房资本金比例13年来首次下调。
| 降低开发门槛,救市意图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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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26
| 《大连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二套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以下原则认定贷款购房套数。即: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 近几个月来,楼市成交结构正在发生明显变化,投资性需求已经快速抬头,超越刚性需求成为消费主导,对于楼市重陷投机重围的担忧也开始放大。明确二套房贷政策,针对近几个月整体房地产市场的好转,可以稳住市场上的刚性需求,使交易量良性持续回暖;同时,适度的控制投资性需求,可以稳住转好局面、保持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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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19
| 辽宁县城房地产市场全面启动: 辽宁省全面启动县城房地产市场,2009年全省县城房地产开发面积要达到800万平方米,每个县城不少于20万平方米。
| 为“扩大内需保增长”,辽宁今年将全面启动县城房地产市场,使县城房地产成为辽宁房地产业新的增长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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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大连市每年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008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额。
| 法定规定每年7月住房公积金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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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
| 银行收紧“二套房贷”旨在抑制投资性需求: 大连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自2008年促进楼市的诸多新政颁布以来,尽管按照央行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第二套住房按揭需首付4成、利率按基准利率的7折执行。但事实上,从去年以来,一些银行对二套住房的优惠程度几乎等同于第一套住房。
| 随着楼市的回暖,大量投资客进入市场,为抑制楼市泡沫,合理调整市场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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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3
| 旅顺口区购房补贴政策 延续至10月8日: 为了积极鼓励居民购房,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旅顺口区决定将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的购房货币补贴优惠政策延续至2009年10月8日。
| 08年下半年楼市的低迷对旅顺区影响较大,旅顺也成为了降价最大的区域之一,同时09年上半年旅顺还是房地产市场恢复较慢的区域,政府此举意在延长救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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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12
| 《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 新《条例》要求大连市各级政府今后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其中,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
| 合理健全的发展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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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31
| 《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受十项权利,主要包括:(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