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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927.1-2011GB/T16927《高电压试验技术》分为3个部分:一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第2部分:测量系统;—第3部分:现场试验的定义及要求。本部分是GB/T16927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0060-1:2010《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本部分是对GB/T16927.1一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试验要求》的修订。本部分与GB/T16927.1一199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增加了一般定义和术语;删除了人工污秽试验的详细描述和原有附录B“人工污秽试验程序”;删除了所有用认可的测量装置校准未认可的测量装置条款;删除了冲击电流试验的相关内容;删除了原有附录C“用棒-棒间隙校核未认可的测量装置”;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叠加过冲或振荡的标准雷电冲击参数计算程序”;增加了资料性附录交“策取试鉴电压函数的数字滤泼器举SC增加了资料性附录D“冲击电压函数评估冲击过冲背景介绍”;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确定大气修正因数时逆程序中的重复计算方法”;对大气修正进行了修订(见4.3):重新定义雷电冲击波形过冲限值的规定和计算方法(见第7章);一联合电压试验给出了具体规定(见第9章)。本部分与IEC60060-1:2010的主要差异如下:一按GB/T1.1一2009的规定,对标准的语言表述和格式作了修改;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增加了本标准的前言;计算特性参数g时,对“最小放电路径”增加说明“L可参考GB311.1的附录A”(见4.3.4.3);湿试验明确给出800kV及1100kV设备外绝缘湿试验程序提出仪器设备的推荐值(见4.4):-IEC60060-1频率范围为45Hz~65Hz,考虑到60Hz对我国电网不适用,故将频率范围定为45Hz~55Hz,以便与GB311.1相一致(见6.2.1.1);雷电冲击波前振荡保留对波前振荡最大允许值的要求,IEC标准对此不做要求(见7.2.2):一增加了计算示例:1100kV断路器的实际试验时获得的示波图作为示例进行计算(见附录B)。本部分与EC60060-1:2010的上述主要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本部分代替GB/T16927.1一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试验要求》。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3)归。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昆明电器科学研究院、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电力研究院、湖南省电力试研院、国家绝缘子避雷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库柏耐吉(宁波)興尚Z.ZC.E1
GB/T16927.1-201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1范围GB/T16927的本部分规定了所用的术语,对试验程序和试品的一般要求,试验电压和电流的产生、试验程序、试验结果的处理方法和试验是否合格的判据。本部分适用于最高电压Um为1kV以上设备的下列试验:a)直流电压绝缘试验;b)交流电压绝缘试验:c)冲击电压绝缘试验;d)以上电压的联合和合成试验。注1:有关现场试验见GB/T16927.3。注2:为获得可再现且有效的结果,可以要求采用替代试验程序。由有关技术委员会选择合适的试验程序。注3:对U。大于800kV的设备,若要满足某些规定的程序,则有可能无法满足容差和不确定度。2规范性引用文J,ET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11.1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IEC60071-1:2006,MOD)GB/T4585交流系统用高压绝缘子的人工污秽试验(IEC60507:1991,IDT)GB/T7354局部放电测量(IEC60270:2000,IDT)GB/T11022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要求(IEC60694:1996,EQV)GB/T16896.1高电压冲击测量仪器和软件第1部分:对仪器的要求(IEC61083-1:2001,MOD)GB/T16896.2高电压冲击测量仪器和软件第2部分:软件的要求(IEC61083-2:1996,MOD)GB/T16927.2高电压试验技术第2部分:测量系统(IEC60060-2:1994,EQV)GB/T16927.3高电压试验技术第3部分:现场试验的定义及要求(IEC60060-3:2006,MOD)GB/T22707直流系统用高压绝缘子的人工污秽试验(IEC/TR61245:1993,MOD)·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放电特性3.1.1破坏性放电disruptive discharge与电气作用下绝缘发生故障有关的现象。试验时绝缘完全被放电桥接,并使电极间的电压实际降到零。适用于固体、液体和气体介质以及它们的复合介质中的破坏性放电。有时也称“电气击穿”。1興尚Z.ZC.E1
GB/T16927.1-2011注:也可能出现非自持破坏性放电,此时试品被火花放电或电弧短暂桥接。这种情况下,试品上的电压会短暂地降到零或非常低的值。根据试验回路和试品的特性,可能出现绝缘强度的恢复,甚至允许试验电压达到更高的数值。除非有关技术委员会另有规定,否则这种情况应视作破坏性放电。3.1.2火花放电sparkover气体或液体媒介中发生的破坏性放电。3.1.3闪络flashover气体或液体媒介中沿介质表面发生的破坏性放电。3.1.4击穿puncture固体介质中发生的破坏性放电。注:固体介质中发生破坏性放电会导致绝缘强度的永久丧失:而在液体或气体介质中绝缘只是暂时丧失强度」3.1.5试品的破坏性放电电压值disruptive discharge voltage value of a test object本部分相关条款规定的各种试验中引起破坏性放电的试验电压值。3.1.6非破坏性放电non-disruptive discharge发生在中间电极之间或导体之间的放电,此时试验电压并不跌落至零。除非有关技术委员会另有规定,否则,这种现象不能视作破坏性放电。有些非破坏性放电称为“局部放电”,参见GBT7354。3.2试验电压特性司筑3.2.1试验电压的预期特性prospe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a test voltage如果没有破坏性放电发生,应该能获得的特性。一旦使用预期特性,必须加以注明。3.2.2试验电压的实际特性actual characteristics of a test voltage试验电压的实际特性是指试验期间试品端子之间出现的特性。3.2.3试验电压值value of the test voltage见本部分的相关条款。3.2.4试品的耐受电压withstand voltage of a test object耐受试验中,表征试品绝缘性能的规定的预期电压值。除非另有规定,耐受电压是指标准大气条件下的值(见4.3.1)。仅适用于外绝缘。3.2.5试品的确保破坏性放电电压assured disruptive discharge voltage of a test object破坏性放电试验中,表征绝缘性能的规定的预期电压值。3.3容差和不确定度3.3.1容差tolerance测量值与规定值之间的允许差值。興尚Z.ZC
GB/T16927.1-2011注1:容差不同于测量不确定度。注2:试品试验通过(或失败)的结论是根据测量值确定的,并不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3.3.2测量不确定度uncertainty of a measurement与测量结果有关的一个参数,它表征受到测量一定程度影响的数值的分散性。在本部分中,所有不确定度规定为在95%置信水平下的值。注1:不确定度是正的,给出时不带符号。注2:不应与试验规定值或参数的容差相混淆。3.4破坏性放电电压值的统计特性破坏性放电电压是随机变化的,通常须进行大量的试验才能获得统计意义上的电压值。本标准中给出的试验程序,一般是基于统计考虑而确定的。试验结果的统计评价信息见附录A。3.4.1试品的破坏性放电概率disruptive discharge probability of a test object施加一次给定波形的具有确定的预期电压数值的电压后试品上引起破坏性放电的概率。参数p可用百分数或适当的小数来表示。3.4.2试品的耐受概率withstand probability of a test object9曲出Z串F三十十网施加一次给定波形的具有确定的预期电压数值的电压后试品上不引起破坏性放电的概率。如果破坏性放电概率为p,则耐受概率q为(1一p)。3.4.3试品的p%破坏性放电电压p%disruptive discharge voltage of a test objectUp在试品上产生破坏性放电概率为%的预期电压值。注1:数学上,p%破坏性放电电压是对应p分位点的击穿电压。注2:U。称为统计耐受电压;而U则称为统计确保破坏性放电电压。3.4.4试品的50%破坏性放电电压50%disruptive discharge of a test objectUso50%破坏性放电电压是指在试品上产生破坏性放电的概率为50%的预期电压值。3.4.5试品的破坏性放电电压的算术平均值arithmetic mean value of the disruptive voltage of a test objectU.由下式估算:n台式中:U:—第i次破坏性放电电压的测量值:n—测量次数(放电次数)。注:对于对称分布,U.=U0。3素前网Z.ZC.ET
GB/T16927.1-20113.4.6试品的破坏性放电电压的标准偏差standard deviation of the disruptive voltage of a test object指破坏性放电电压分散性的大小。由下式计算:=2w-u,s=式中:U,—第i次破坏性放电电压的测量值;U。一破坏性放电电压的算术平均值(大多数情况下U,=Us和);n—测量次数(放电次数)。注1:标准偏差s也可从50%和16%破坏性放电电压的差值来估算(或从84%和50%破坏性放电电压的差值来估算)。通常表示为标幺值s·或50%破坏性放电电压的百分数。注2:对于连续破坏性放电试验,标准偏差5可由上述公式求得:对多级法和升降法试验,它是分位差。两种算法是一致的,因为在p=16%和p=84%之间,所有分布函数几平是一致的。3.5试品绝缘的分类设备和高压结构的绝缘系统可分为自恢复绝缘和非自恢复绝缘,并可能包含外绝缘和/或内绝缘。3.5.1外绝缘external insulation空气绝缘及设备固体绝缘的外露表面,它承受电压作用并直接受大气和其他外部条件的影响。3.5.2结缘融总德筑不受外部条件如污秽、湿度和虫害等影响的设备内部绝缘的固体、液体或气体部件。3.5.3自恢复绝缘self-restoring insulation施加试验电压引起破坏性放电后,能完全恢复其绝缘特性的绝缘。3.5.4非自恢复绝缘non-self-restoring insulation施加试验电压引起破坏性放电后,丧失或不能完全恢复其绝缘特性的绝缘。注:在高压设备中,自恢复绝缘和非自恢复绝缘总是组合在一起的,有些部件在电压的连续或反复作用下绝缘可能出现劣化。有关技术委员会在规定所采用的试验程序时必须考虑这种情况下的绝缘特性。4一般要求4.1对试验程序的一般要求特定试品的试验程序,例如试验电压、使用的极性、用两种极性试验时极性的顺序、加压次数和加压时间间隔应在有关设备标准中规定。规定时需考虑以下因素:试验结果的准确度;被观测现象的随机性;被测特性与极性的关系;重复施加电压引起绝缘逐渐劣化的可能性。试品应装上对绝缘有影响的所有部件,并按有关设备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试验时,试品应尽可能地适应试验区域环境大气条件(试品表面温度与周围环境温度),应当记录到达平衡的时间。4素前网Z.ZC.ET
GB/T16927.1-20114.2干试验时试品的布置试品的破坏性放电特性可能受到其总体布置的影响:一邻近效应(与其他带电或接地装置间的距离);离地面的高度,试品应模拟实际产品现场运行的高度;—高压引线的布置等。总体布置应由有关技术委员会规定。注1:试品与外部构件的净距离不小于试品最短放电距离的1,5倍时,这些邻近效应可以忽略。在湿试验和污秽试验或试品上电压分布以及带电电极和周围电场显然不受外部影响时,在保证对外部构件不发生放电的条件下,可取较小距离。注2:在交流或正极性操作冲击电压高于750kV(峰值)的情况下,当带电电极对邻近物体的距离不小于其对地距离时,则邻近物体的影响可以忽略。图1给出了最高试验电压同实际允许距离的关系。更短的净距离可能在个别的情况下适用。但是考虑到电压取决于最大场强,因此议采用实验结果或进行电场计算。g10975010001250150017502000U每值/kV图1交流或正极性操作冲击试验时最高试验电压与试品高压电极对接地体或外部带电体间最小距离的关系干试验时,试品应当干燥清洁并在试区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除非有关技术委员会另有规定。电压施加程序在本标准的相关条款中规定。4.3干燥状态试验(干试验)时的大气条件修正4.3.1标准参考大气条件标准参考大气条件是:-一温度t。=20℃;一绝对压力p=101.3kPa:—绝对湿度h。=11g/m3。5闐素村网Z.Z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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