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大余县中医院开办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是一所以中西医结合为特色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大余县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医院现有110名职工,其中医技人员88名,副高4人,中级15人,初级69人,床位110张。
随着大余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高质量医疗条件的需求,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在大余县中医院已无法满足需求,但因占地面积的限制无法进行改造和扩建,既不能承受卫生部要求的服务功能,同时,也远远不能满足大余县人民住院病人的住院治疗需求。因此,大余县中医院领导决定重新建设一个“功能适用、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有利工作、方便生活”的综合性医院,对现有医院实施搬迁。
大余县中医院整体搬迁扩建项目计划建设在大余县城梅国北路北侧。东至供水加压站,南至梅国北路,西至荡萍路,北至山体。占地面积约11924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 项目建成后总床位数约为300张,职工也由原来的110人增至300人左右,医院的业务将覆盖医疗急救、教学研究、预防、保健等各个方面。重点科室有:普外科、创伤科、泌尿外科、内儿科、妇产科和中医科等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中的有关规定,应当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大余县中医院整体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及工程资料,在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预测计算分析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了解该项目建设前的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 编制目的
通过对项目拟建地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了解拟建地周围主要污染源排放现状、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从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角度,分析项目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总量平衡途径;进而综合论证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提供决策依据。
1.3 编制依据
1.3.1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89]22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02]77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0]32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8]87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1996]77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2004]31号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
(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80号);
(1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11)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1年6月21日);
(12)《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13)《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1.3);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改委第40号令);
(15)《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发改委等,2008.8;
(17)《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18)《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
(19)《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5.23;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2008]4号令);
(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2008.10.1)。
1.3.2 编制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10;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HJ/T 169-2004;
1.3.3 项目依据
(1)《大余县中医院整体搬迁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
(2)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0年2月(见附件);
(3)大余县中医院整体搬迁扩建工程备案文件(见附件);
1.4 评价原则
(1) 评价工作贯彻执行“达标排放”、“污染预防”、“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建设项目与周围生态环境、景观协调发展的原则。
(2) 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通过项目的水平衡,算清污染物排放“三本帐”,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3) 充分利用近年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5 评价因子
项目的根据本特点,确定评价因子见表1.5-1。
表1.5-1 评价因子表
分类
|
| 评价因子
|
环境质量现状
|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 SO2、NO2、PM10
|
|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 pH、DO、BOD5、COD、NH3-N、TP、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
|
| 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现状
| 等效A声级
|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 施工污水
| COD、NH3-N、SS、石油类
|
| 施工废气
| 扬尘
|
| 施工噪声
| 施工场地厂界等效A声级
|
| 施工固废
|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 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CO、HC、NOX、臭气
|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COD、BOD5、NH3-N、粪大肠菌群
|
|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等效A声级
|
|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
总量控制
| 废水
| CODCr
|
1.6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目标
1.6.1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
表1.6-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表
环境 要素
| 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距离(m)
| 规模
| 环境功能
|
大气 环境
| 新民村
| W
| 300
| 约6000人
| GB 3095–1996二级
|
| 新民村
| SW
| 350
| 约1000人
|
|
水环境
| 章水
| W
| 2000
| 工业、排涝
| GB 3838–2002Ⅲ类标准
|
| 废水排污口下游最近饮用水源取水口
|
| 25km
| 服务人口2000人,取水规模320m3/d
|
|
声环境
| 项目四周
|
| 300
|
| 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
1.6.2污染控制目标
(1)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2)项目建成投产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因项目建设而降级,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
(3)区域地表水体水质不因项目排污造成水质明显恶化,水体质量不降级。
(4)区域声环境质量不因项目的生产而下降,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2类标准。
(5)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满足环保要求。
(6)体现清洁生产政策,使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先进水平生产。
(7)根据区域排污现状,提出总量控制对策,保证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大余县环境保护要求的总量指标之内。
1.7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工作重点
1.7.1 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
根据HJ/T2.3-93第5条的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因素如下:
① 污水量
该项目建成后,污水排放量为164.81m3/d,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性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大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汇入章水。
②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污水中的污染物因子主要为CODCr、SS、NH3-N、粪大肠菌群等非持久性污染物,类型数为1,需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为1<10<>。根据HJ/T2.3-93第5.2.2.2条规定应判定为简单。
③ 水域规模
项目受纳水体为章水。在大余县境内长110km,流域面积大余段1360.4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4.96亿m3。多年平均流量39m3/s,平均河宽50m左右,坡降1.174‰,为中河。
④ 水域类别
根据《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章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⑵ 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根据HJ/T2.3-93第5.1条表2中所列出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标准,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因素见表1.7-1。
表1.7-1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因素
| 项目参数
| 判别参数
| 判定结果
|
污水排放量(m3/d)
| 164.81
| <<>200
| 三级
|
水质复杂程度
| 简单
| 简单
|
|
地表水域规模
| 大
| 大、中
|
|
地表水水质要求
| Ⅲ
| I-Ⅳ
|
|
通过表1.7-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本项目各项参数符合导则的第三级评价等级要求,考虑到本项目的特点,污水在医院内治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评价时作适当简化,主要针对项目给排水状况、排放的水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排水去向、污水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的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述。
(2)大气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表(HJ2.2-2008表1)见表1.7-2。
表1.7-2评价工作等级
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
| Pmax≥80%,且D10% ≥5km
|
二级
| 其他
|
三级
|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主要是停车场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有CO和NO2。应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如下:
Pi= Ci/ Co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见表1.7-3,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见表1.7-4。
表1.7-3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距离中心下风向距离 D(m)
| NO2
|
| CO
|
|
| 下风向预测浓度 Ci1(mg/m3)
| 浓度占标率 Pi1(%)
| 下风向预测浓度 Ci2(mg/m3)
| 浓度占标率 Pi2(%)
|
50
| 0.00366800
| 1.528333333
| 0.02445
| 0.2445
|
100
| 0.00094940
| 0.395583333
| 0.006329
| 0.06329
|
200
| 0.00025650
| 0.106875
| 0.00171
| 0.0171
|
300
| 0.00012250
| 0.051041667
| 0.0008164
| 0.008164
|
400
| 0.00007360
| 0.030666667
| 0.0004908
| 0.004908
|
500
| 0.00005010
| 0.020875
| 0.0003341
| 0.003341
|
600
| 0.00003690
| 0.015375
| 0.0002457
| 0.002457
|
700
| 0.00002860
| 0.011916667
| 0.0001905
| 0.001905
|
800
| 0.00002300
| 0.009583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