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白马服装市场
编号:
蚌埠白马服装市场
商户自购自营协议书
出卖人(甲方): 安徽东福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买受人(乙方):
二零零六年 月制
为营造****服装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保障各商户的共同利益,促进市场持续兴旺,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自已购买、自已经营的管理方式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拥有合法产权的商铺位于**火车站广场东侧****服装市场 楼
层 号。乙方遵守甲方的业态区域划分,经营 (品项) (品牌)
二、甲方责任义务
自****服装市场开业之日起,甲方在做好各方面物业管理安排(包括保安、保洁、供水、供电等),同时严格实行“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的经营模式,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服务、统一规划、统一受理消费者投诉。
三、乙方责任义务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市场管理工作,并履行市场物业管理规定及甲方根据市场发展修改公布的管理规定:
1、按时缴纳物业、水电、工商、税务等各项费用,并与****服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理公约》。
2、严格遵守市场营业时间,乙方销售人员应服从市场管理,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3、乙方在甲方进行区域划分时有配合甲方的义务。乙方所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市场区域划分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经营(在此情况下,乙方所购房按委托代租方式由甲方代租给符合市场区域划分的商户经营)。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区域划分的要求,乙方则无条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并恢复甲方规定的业态。
4、乙方如购买位于沿**火车站广场东侧门面房,其对应的楼层内通道处由甲方统一尺寸安装玻璃门。营业期间乙方应保证玻璃门始终打开通畅,不影响行人通过及视线的通透,否则乙方无条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四、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诉诸法律。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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