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 GB/T50831-2012
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basic data collection of Urban planning
2012-10-11发布 2012-12-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basic data collection of Urban planning GB/T50831-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12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年 北 京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标函[2008]23号文“关于《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3.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4.城市分区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5.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6.基础资料搜集的步骤、方法及成果。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修订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邮编:210036)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员: 目 次 1总则 1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 2 3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 7 4分区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 19 5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 25 6基础资料搜集的步骤、方法及成果 31 本规范用词说明 32 附:条文说明 33
1总则
1.0.1为了规范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服务城市规划编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各层次基础资料的搜集和管理,涉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基础资料搜集的内容、步骤、方法及成果等。 1.0.3编制城市规划应搜集有关城市及其相关区域的自然、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条件以及其他资料。城市规划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能,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 1.0.4基础资料搜集以编制基准年数据为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编制起始年为基准年,城市总体规划及以上层次规划一般以规划编制前一年为基准年。需要搜集历史数据的,以下条文中以“历年”表述,一般应搜集5~10年的数据。 1.0.5搜集的基础资料应进行分析、整理成“基础资料汇编”,作为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 1.0.6城市规划基础资料的搜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涉及到镇、乡、村等相关部分的资料搜集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的规定。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
2.0.1综合资料 1.国家、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年度总结(报告)、调研成果、研究报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2.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全国和省所在区域层面的有关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交通、旅游、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相关规划,跨省域的区域性规划; 3.相邻省组织编制的省域层面的相关规划; 4.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省域层面的其他相关规划; 5.历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内各城市总体规划; 6.全国行政区划图、省级行政区划图。 2.0.2自然条件 1.省域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00~1:1000000,有条件时可搜集航片图、卫星遥感图; 2.地质:地质构造发育历史及近期构造活动特征,区域性断裂带的位置、走向、活动性及分布; 3.气象:气候类型、等温线、等降雨量线; 4.地形:地貌形态的类型、分布、面积。 2.0.3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土地总面积,包括耕地、林地、未利用土地等的面积、分布; 2.水资源:不同年型地表水的水资源总量、可开发利用量、调水可利用量、已开发利用量,地下水的储量、分布、可开发利用程度,主要水系的名称、源流、走向及其分布,主要湖泊、水库等的名称、类型、范围、面积、水量等,分地(市)分产业的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工业用水量、农业用水量、城镇环境绿化用水量以及水资源余缺量; 3.矿产资源:主要矿种及其品位、储量,矿产资源分布示意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4.生物资源:森林、草场、栽培作物、水产、驯化动物、野生动植物等的类型、数量、分布; 5.能源资源:风能、地热、潮汐能、水能等的分布、开发利用现状及开发潜力,太阳能、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现状及开发潜力; 6. 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及其分布。 2.0.4历史发展 1.城市发展历史演变:不同历史时期城市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的变化; 2.行政区划变动:撤地设市、撤县设区、乡镇撤并等的变动情况,城市、镇、村庄等的数量变化。 2.0.5历史文化 1.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数量及其分布; 2.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名录; 3.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其分布; 4.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及其分布; 5.地域文化发展演变。 2.0.6人口 1.户籍人口:历年户籍人口总量、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编制基准年省域各市、县(市)、乡(镇)户籍人口数量; 2.外来人口:历年外来人口总量、构成,编制基准年省域各市、县(市)、乡(镇)居住半年以上暂住人口数量; 3.外出人口:历年外出人口总量,各地(市)、县(市)外出人口数量; 4.城镇人口:历年城镇总人口、不同等级规模城市城镇人口、城镇化水平; 5.常住人口:历年常住人口总量,编制基准年各地(市)、县(市)、乡(镇)常住人口数量; 6.就业人口:历年省域三次产业就业人口数量及构成,主要城市三次产业就业人口数量及构成,乡村劳动力人口数量及构成。 2.0.7经济社会 1.经济总量:历年全国、省、地(市)、县(市)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进口总额、出口总额、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等; 2.产业发展:历年省、地(市)、县(市)三次产业总产值、增加值,省域规模以上企业分行业产值、各产业内部产值构成和就业结构,全国各产业内部产值构成和就业结构等; 3.开发区:省域省级以上各种类型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的名称、占地面积、已开发面积、工业总产值、就业人数等; 4.社会发展:省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卫生机构数、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均期望寿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等。 2.0.8土地利用 1.建设用地:历年分地(市)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2.耕地:历年分地(市)耕地面积; 3.基本农田:各市基本农田指标。 2.0.9公共设施 1.商业金融业设施:银行、证券机构总部及区域性分支机构、大规模专业市场、综合市场、企业总部等设施的分布; 2.文化设施:大型博物馆、图书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的数量、规模、分布; 3.教育科研设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数量、规模、分布; 4.体育设施:具有举办省级以上运动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的名称、数量、规模、分布; 5.医疗卫生设施:二级乙等以上医院的数量、规模、分布; 6.社会福利设施: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设施的数量、规模、分布。 2.1.0生态环境 1.生态保护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的名称、类别、等级、面积、分布; 2.环境质量:区域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历年主要水体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分地(市)、县(市)污(废)水排放总量、废气排放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工业废水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率以及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 3.区域生态问题: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SO2控制区、酸雨控制区等的分布、成因、发生特点、历史发展过程和发展趋势; 4.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公益林、防护林、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草及改良草地、湿地恢复等工程的名称、规模、分布。 2.1.1综合交通 1.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其他重要干线公路的名称、等级、里程、布局,国道、省道以及其他重要干线公路的历年日均交通量; 2.铁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Ⅰ、Ⅱ、Ⅲ级铁路及重要铁路专用线等的线路布局、年均客货运量; 3.航道:干线航道布局,主要断面和船闸历年年均货物通过量、通过能力; 4.航空:民用机场的等级和布局、各机场历年航线以及客货运量; 5.管道:区域性油、气等管道布局及其历年流量、流向,主要配套阀站布局; 6.岸线和港口:沿江(河)、沿海已利用岸线的类型、长度,港口布局,主要港口码头的泊位等级、数量、通过能力、历年客货吞吐量、流向及对外集疏运系统; 7.对外口岸:港口、陆地、航空等口岸的等级、分布、功能、历年客货运吞吐量; 8.客货运站场:主要公路客货运站、铁路客货运站的布局、集散能力、历年集散量,主要交通枢纽各类运输方式转换量; 9.车辆保有量:各地(市)历年机动车、非机动车分车型保有量; 10.邻近省、市的综合交通:与本省相关的主要对外公路、铁路、航道的等级、布局。 2.1.2旅游 1.历年省域、分地(市)游客人数、旅游总收入、旅游从业人数,基准年全省客源市场构成、游客构成,主要旅游线路; 2.主要旅游资源的名称、分布; 3.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等的名称、等级、分布。 2.1.3市政基础设施 1.供水:主要水源名称、分布及水质达标、水源保护状况;主要清水通道的名称、分布,大型提水工程和大中型水库的名称、分布、规模;区域供水工程设施的数量、规模、服务范围、分布;重要河流沿线城市取水口的位置; 2.污水:区域性污水处理厂的名称、分布、规模、服务范围、处理等级、尾水排放水体,达标尾水通道;重要河流沿线城市排污口的位置; 3.供电:主要电源的名称、类型、装机容量、电压等级、分布、服务范围;50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名称、位置、功能、主变容量、服务范围;500kV及以上电网结构和线路走廊分布; 4.通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有线电视用户数量、普及率;通信枢纽中心、邮政枢纽中心、广播电视传输中心、大型卫星地面站等设施的名称、规模、分布;区域微波通道、重要主干光缆的功能、走向; 5.燃气:主要气源的名称、来源和可供应量;燃气长输管线的走向、压力、管径,燃气分输站(分输阀室)、接收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等区域性燃气设施的名称、分布、规模; 6.环卫:区域性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的名称、分布、规模、服务范围。 2.1.4综合防灾 1.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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