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市永川区关门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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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检测总站永川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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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HYZB200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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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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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08年12月29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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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区政府自筹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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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察看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察看,投标单位可自行确定是否对现场进行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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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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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公布日期
|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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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时间
| 于2008年12月29日14时前一个半小时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指定窗口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费用,逾期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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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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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5平方公里,包括施工图中坡改梯、新建蓄水池、沉沙池、排水沟渠等工程措施以及种植水保林经果林等植物措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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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人民币32883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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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市永川区来苏镇关门山村、团结村、响水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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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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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永川区关门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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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检测总站永川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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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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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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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关门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及合同文件第1章 投标邀请书
投 标 邀 请 书 工程名称:--市永川区关门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HYZB2009-041 各投标人: 受--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检测总站永川分站的委托,--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为--市永川区关门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2月29日,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上公布,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14:00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区建委二楼),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合同工程定于2008年12月29日14:00整在--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区建委二楼)公开开标。 代理机构
| :
| --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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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 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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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023-8907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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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023-8907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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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 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重庆水利大厦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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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 4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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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 rhg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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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 http://www.cqhys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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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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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投标须知
2.1总则
2.1.1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承包方式 2.1.1.1 招标范围 --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检测总站永川分站(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市永川区关门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为:--市永川区关门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HYZB2009-041;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5平方公里,包括施工图中坡改梯、新建蓄水池、沉沙池、排水沟渠等工程措施以及种植水保林经果林等植物措施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修建石坎坡改梯11.33公顷,经果林约35.87公顷,水土保持林255.83公顷,沼气池30口,封禁治理500公顷,保土耕作696.97公顷,新建蓄水池6口,沉沙池30口,沟渠3公里,作业便道4.5公里等。(不限于上述给定量) 2.1.1.2 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1.2 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区政府自筹资金等。 2.1.3投标人的资格 2.1.3.1投标人应是满足资格审后要求的企业。 2.1.3.2 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则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已变化的相关资料(包括新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概况、新承接的工程概况、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新的诉讼案件等)。本条不适用,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1.3.3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补充提交证明其资质合格的必要资料。 2.1.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1 除按2.3.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2.1.5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2.1.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招标文件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2.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位置匿名质疑。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4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招标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2 天前在永川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4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投标文件的组成 2.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三卷,分别为: 第一卷 资格后审部分 详见 第10章 资格后审须知 第二卷 经济部分 (1) 投标报价书; (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 投标辅助资料(报价类); (4)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卷 技术部分 2.3.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2006版统一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制作。 2.3.1.3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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