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杖子村街道硬化施工合同
发包方:蒋杖子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蒋玉良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本村硬化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任务,经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街道硬化
二、工程地点: 蒋杖子村大庄
三、工程数量:长2500米,宽25米,厚0.2米
四、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公路水泥砼路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纸执行,工程质量要求水泥、沙子、石子按1:2:3.5的比例标准施工。
五、施工期限:本工程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即组织开工,至2012 年 5 月30 日止,工期90天。
六、工程款的结算:本工程合同价款采取计量投资一次性包干,超支不补。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肆万伍仟肆佰 元,(小写)¥ 345400 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核算(以验收工程量为准)。
七、付款方式:工程补助资金按上级部门拨付给甲方的实际情况,在该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给乙方。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群众干扰或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及时处理,所需用经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让其整改,并责令停工。
4、对工程主要材料规格及配比要求进行质量把关。
5、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场地及用电的联系。不得影响乙方机具设备安装及正常施工用电。
7、工程完工后,会同乙方对全部工程进行自检,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中所需要的搅拌站,水,电,机具等一切设备由乙方自行筹备。
2、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质量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甲方有权当场纠正或要求返工,在合情合理情况下,乙方一定要服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按合同进行施工,确保质量,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安全操作。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于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种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及各类纠纷,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的重伤、死亡或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5、对交(竣)工验收中提出的缺陷及质量问题,乙方按要求整改完善,并由乙方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该返工的必须全面返工。
7、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8、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部门做好工程自验和竣工验收工作。
九、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技术质检人员许可,乙方擅自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补助资金。
2、未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测、验收,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补助资金。
3、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而进行补救或返工的工程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停工,不能按期完工或完工后验收不合格,甲方不结算工程补助资金。
5、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各自职责,必须对所签合同负责。
6、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施工中发现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蒋杖子(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于春柏 承包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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