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 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用于输送或贮存饮用水的管渠、水池等构筑物,混凝土中的外加剂不得污染水质,有碍人体健康。
2. 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的泥土杂物;采用空气压力清除时,空压机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将气嘴对向人、设备、设施。
3. 混凝土运输前应踏勘运输道路,检查路况、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和架空线路状况,确认安全;在社会道路上运输不得遗洒,污染环境;使用手推车运送混凝土,装料应低于车槽10cm以上,车槽前必须装设挡板;卸料时应设挡掩,严禁撒把。
4. 混凝土拌和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搅拌机运行时,严禁人员进入贮料区和卸料斗下。
(2) 作业人员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水泥时,脚不得蹬踩料斗。
(3) 搅拌站边界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4) 手推车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砂石料时,应设挡掩,严禁撒把倒料。
(5) 现场需机械拌和混凝土时,搅拌站应根据环境状况采取防噪音、防尘措施。
(6) 严禁在搅拌机运转时将手或木棒、工具等伸进搅拌筒或在筒口清理混凝土。
(7) 机械运转过程中,机械操作工应精神集中,严禁离岗;机械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关机、断电。
(8) 作业后应及时清理拌和场地,废水应排至规定地点,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堵塞雨污水排放设施。
(9) 需进入搅拌筒内作业时,必须先关机、断电、固锁电闸箱,并在搅拌筒外设专人监护,严禁离开岗位。
(10) 固定式搅拌机的料斗在轨道上提升(降落)时,严禁其下方有人;料斗需悬空放置时,必须将料斗固锁。
(11) 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机关、事业等单位人员密集区施工,不得现场机械拌和混凝土,减少噪音污染。
(12) 搅拌站机械设备的各种电气设施必须由电工引接、拆卸;作业中发现漏电征兆、缆线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13) 使用外掺剂应加强管理, 外掺剂应在库房中存放,专人管理;使用外掺剂应专人负责,正确使用; 使用外掺剂应建立领发料制度;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剩余外掺剂应交回库房保存。
(14) 现场支搭集中式混凝土搅拌站时,应根据工程规模、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施工设计;支搭搅拌平台、储料仓等设施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支搭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使用;搅拌设备应由专业操作工按施工设计和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安装和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在施工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检查,确认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施工设计和机械设备生产企业说明书的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5. 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应设废水预处理设施。
(2) 搅拌站不得搭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 搅拌机等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4) 搅拌站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5) 搅拌站的作业平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6) 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7) 搅拌站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搅拌机、输送装置等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9) 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应单独设置,具有良好的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等条件与环保措施,周围应设围挡。
(10) 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布置混凝土搅拌机、各种料仓和原材料输送、计量装置,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1) 施工前,应对搅拌站进行施工设计;平台、支架、储料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搅拌站在拌和混凝土过程中荷载的要求。
6.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浇筑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靴。
(2) 夜间或在模板仓内浇筑混凝土应设12V照明。
(3) 使用插入式振动器进入仓内振捣时,应对缆线加强保护,防止磨损漏电。
(4) 浇筑水池斜壁混凝土时,宜设可移动的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站在平台上操作。
(5) 混凝土浇筑应在模板及其支架支设完成,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
(6) 从高处向模板仓内浇筑混凝土时,应使用溜槽或串筒;溜槽和串筒应连接牢固。严禁攀登溜槽或串筒作业。
(7) 混凝土振捣设备应完好,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使用前必须由电工进行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8) 人工现场倒运混凝土时,一次倒运高度不得超过2m;作业平台上应设钢板放置混凝土;混凝土入模应服从振捣人员的指令;平台倒料口设活动栏杆时,倒料人员不得站在倒料口处。倒料完成后,必须立即将活动栏杆复位;作业平台下方严禁有人。
(9) 浇筑壁、柱、梁、板、漏斗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严禁站在壁、柱、梁、板、漏斗的模板及其支撑上操作。严禁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10) 浇筑、振捣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并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层次进行;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浇筑人员应听从振捣人员的指令。
(11) 浇筑倒拱或封闭式吊模构筑物应先从一侧浇筑混凝土,待低处模底混凝土浇满,并从另侧溢出浆液后,方可从另侧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防倒拱或吊模上浮、位移。
(12) 浇筑前应对水池、管渠底板和侧墙内预留的插筋、钢筋头、预埋件作出明显的标志。钢筋端部应采取保护措施。孔洞、变形缝、预留后浇带应盖牢,并应采取防移动措施。
(13) 混凝土振捣设备应设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作业中应保护电缆,严防振动器电缆磨损漏电,使用中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并由电工处理。
(14) 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必须设模板工和架子工对模板及其支承系统和脚手架进行监护,随时观察模板及其支承系统和脚手架的位移、变形情况,出现异常,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当模板及其支承系统和脚手架,出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组织现场施工人员离开危险区,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15) 使用混凝土泵车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辆进入现场后,应设专人指挥。
2) 泵车行驶道路和停置场地应平整、坚实。
3) 向模板内泵送混凝土时,布料杆下方,严禁有人。
4) 泵送管接口必须安装牢固;泵送混凝土时,宜设2名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
5)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卸料时,车轮应挡掩牢固;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车辆侧面。
6) 泵车卸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站在明显的位置指挥,泵车操作者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
(16) 采用起重机吊装罐体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卸料时吊罐距浇筑面不得大于1.2m.
2) 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专人值守,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3) 使用自制吊罐吊索具和连接装置应完好,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试吊,确认安全。
4) 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吊罐升降应听从指挥;转向、行走应缓慢,不得急刹车,吊罐下方严禁有人。
7.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养护区的孔洞必须盖牢;水池采用蓄水养护,应采取防溺水措施。
(2) 作业中,养护与测温人员应选择安全行走路线;夜间照明必须充足;使用便桥、作业平台、斜道等时,必须搭设牢固。
(3) 养护用覆盖材料应具有阻燃性,混凝土养护完成后的覆盖材料应及时清理,集中至指定地点存放,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
(4) 水养护现场应设养护用配水管线,其敷设不得影响人员、车辆和施工安全;拉移输水胶管应顺直,不得扭结,不得倒退行走; 用水应适量,不得造成施工场地积水。
(5) 使用电热毯养护应划定作业区,周围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电热毯上面不得承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严禁折叠;使用前应检查电热毯,确认完好、不漏电;养护完毕必须及时断电、拆除电缆,并放至指定地点。
(6) 采用蒸汽养护混凝土时应使用低压饱和蒸汽;加热用的蒸汽管路应使用保温材料包裹;管路布置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现场预制构件在养护池内养护时,禁止作业人员在混凝土养护池边上站立、行走;养护池的盖板、孔洞应盖牢、盖严,严防失足跌落;封闭养护池前应鸣笛示警,确认池内无人滞留,方可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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