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连平县2010年新建配网工程
施工作业指导书
湘潭潭州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连平县项目部
2010年8月11日
连平县2010年新建配网工程
工程安全及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
一、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 凡参加农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安全承包协议书,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框图,(包括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作业组安全责任人,及专(兼)职安全员)。
(2) 编制每一个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3)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任务的特殊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利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规定;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二、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网改造工程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电管站)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一)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二) 临时工
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至少应有一人)。
三、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绝缘鞋。
(2) 登杆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电工作和近电(以规程规定为准)工作。
(4) 在带电设备周围工作,必须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兼任其它工作。
(5)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6)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工作地点两侧必须装设地线才能工作。
(7) 装设接地线前,必须验电,确认无电后才能挂设临时地线。
(8)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9)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10)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11)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2)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
(13) 现场施工不准穿着拖鞋、高跟鞋、皮鞋、不准赤脚。
(14) 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5) 电源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不得一闸多用。
(16) 不熟识机具性能和无证作业人员不得开机具。
(17) 棚架不稳固,不得使用。
(18)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围栏。并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夜间挂红灯。如已挖的废坑和撤杆后的坑必须立即填埋平整好。
(19) 在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20) 在上旧杆作业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
(21)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2) 在光线不足的工作场所和夜间工作时均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23) 电动机械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
(24)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25)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26) 杆上作业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当无法避免时应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27)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必须做到做好,确保在整个农网改造工程中的人身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28) 每个工程项目应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危险点控制措施并加以落实。
(29) 由项目监理部牵头会同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每月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技术交底:
一、施工单位收到项目施工设计图之后,尽快熟悉有关设计图纸。进行全线复测。
二、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工程材料设备清册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清点检验。线材不应有严重腐蚀、松股、破损;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金具表面光洁、转动灵活,镀锌良好;绝缘子瓷釉光滑无裂纹、斑点、烧坏,瓷件与铁件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预应力电杆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纵横向裂缝、超杆弯曲;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纵向裂缝。材料要有质量检验报告,材料设备要有厂家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严禁无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为避免出现大面积返工的现象,所有重复性的分部工程的第一个作品如捣第一基础、立第一基塔、立第一基杆、张第一段线、做第一个地网须由项目监理部旁站监理,完成后由业主验收小组、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三方确认通过后按此样品大批施工。
五、必须建立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检验后,才能隐蔽。前一个分部工程通过中间验收后,才能进行后一个分部工程的施工。
六、基础材料的砂、石子、水泥、钢材,必须先检后用,配合比应提前做好试配报告,杆塔基础的试块的数量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留置。
工程质量主要技术规定如下:
A、基础施工
(一) 电杆基坑、拉线坑及基础埋设
1、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 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2)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3)双杆基坑根开的中心偏差不应超过±30mm。
2、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50mm。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找平。
3、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底面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
4、电杆基坑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
(2)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3)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5、拉线基础坑不得出现负误差,即不得小于设计埋深。
6、基坑回填每500mm夯实一次,防沉层超出地面300mm。
(二) 拉线安装
1、 拉线安装后对地平面与夹角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分正;分角拉线应与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3、 跨越道路的拉线,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
4、 当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 线夹舌板与拉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坏线股;
(3) 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出露出的尾线长度位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
(4) 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
(5) UT型线夹或花篮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
(6)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拉线的受力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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