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锚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作业前必须检查道路、现场环境、管路、接头、压力表及安全阀,确认安全。
3. 作业时身体不得裸露;喷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
4. 处理堵塞管路时,应理顺输料管,喷头应有专人看护,喷嘴前方及喷射区不得有人。
5. 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不得相互干扰;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设专人操作喷射设备。
6. 作业时,应随时检查环境及围岩情况,清除松散及危裂的土、石块。
7. 在隧道内作业时必须设通风换气装置,保持空气流通,并采取降尘措施。
8. 喷射下风向不得有人,喷嘴在使用与放置时均不得对着人。
9. 隧道内作业时必须采用24V以下低压照明。
10. 严禁碾压、踩踏管路;人工手持喷射器作业时,应配备辅助支架,理顺管路。
11. 锚喷高度超过1.5m时应在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
12. 如果压力表指示超压,而安全阀不开启时,必须立即停泵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启动;喷射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控制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