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办理项目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气象局
三、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
四、申报材料:
1、《合肥市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申请报告》
2、《合肥市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建筑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防雷设计核准书》
5、《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证书》
五、办事程序
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申请报告,并准备相关材料;
2、受理:建筑项目申请报资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受理;
3、审查技术报告:是否有防雷专业技术机构作出的《防雷设计核准书》和《防雷设施竣工验收证书》
4、审批:市气象局窗口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申报材料、技术评价报告作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意见。
六、承诺时限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个工作日;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1个工作日
七、受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用
八、窗口地点:合肥市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东流路100号)
窗口联系电话:3537379
市气象局电话:220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