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交易→ 办事程序
(一)、工作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房屋权属登记申报条件
初始登记
1、单位自建房屋
立项批文
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房屋竣工平面图及面积测绘报告
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2、个人自建房屋
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竣工平面图及面积测绘报告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3、购买商品房屋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发票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房屋竣工平面图及面积测绘报告
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或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人代表人及时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4 、拆迁安置房屋
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房屋竣工平面图及面积测绘报告
拆迁协议书
回迁安置证明书
付款凭证
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注销证明
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或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转让登记
1、房屋买卖
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
付款凭证
双方单位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或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2、房屋交换
双方房屋权属证书
交换合同
评估报告书
付款凭证
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或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3、房屋赠与
房屋权属证书
公证书
评估报告书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它相关资料
4、房屋继承
房屋权属证书
公证书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它相关资料
5、房屋分割、分析
房屋权属证书
分割、分析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它相关资料
6、单位合并
房屋权属证书
政府批文、法律文书
协议书
新单位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7、裁决
房屋权属证书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裁决书
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变更登记
1、产权人姓名、名称或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房屋权属证书
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或公安户籍证明
新单位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或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2、房屋翻建、改建、扩建
房屋权属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竣工平面图及面积测绘报告
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1、持房屋权属证书抵押
房屋权属证书(共有的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抵押(借款)合同
评估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2、房屋在建工程抵押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抵押(借款)合同
可以证明抵押房屋价值的资料
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注销登记
1、房屋灭失
房屋权属证书
营业执照(资格代码证)或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灭失证明
其他相关资料
2、房屋他项权利终止
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他项权证
债务清偿证明
法定代表人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二、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报条件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除按权属登记申报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省直单位及中央驻肥单位需经原产权单位、省直房改办及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市直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上市交易:
机关办公区内、学校教学区内的住房;
违反房改政策规定购买的住房或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未按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住房;
住房面积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规定退回或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住房;
已确定属房屋拆迁范围内的住房;
产权有争议的或者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住房;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住房。
房屋权属登记和商品房预(销)售工作程序及完成时间表
公房初始、变更、转移登记各1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公房他项权利登记5个工作日;
私房初始登记5个工作日;
私房转让登记7个工作日;
私房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
私房他项权利登记3个工作日;
遗失补证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3个月);
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