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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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的开发建设(以下简称水阁工业区或工业区),促进工业区用地的合理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和《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2条 规划范围: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位于丽水市区西南的水阁镇辖区,南至大溪,北至大溪;东至远期快速干道,西至进城连接线,规划总面积13.1平方千米(不包括绕城公路、远期快速干道以及进城连接线的建设用地)。四都商住地块位于丽水市西部,水阁工业区的西北部。东至绕城公路,南至大溪,西至大溪,北至大溪;规划总面积为2.3平方千米。
第3条 本规划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应,水阁工业区及四都商住地块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建设活动及管理措施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及意图,此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法规及规定。
第4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册三部分共同组成。
第5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2章 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6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丽水市建设局;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07-90);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 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2.《丽水市水阁工业区路网规划专题会议纪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3.与本规划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规定、标准;第7条 规划原则:
1.保持工业区的功能与结构完整 工业区是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规划与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统一部署,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现状及发展条件为基础,综合确定其规划结构、路网体系和大型设施的配置;同时,保证工业区中产业园区、居住区块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的充分发挥。 2.完善工业区的用地配置 在完善工业区的产业用地结构的同时,应增强为工业区服务的科研、信息、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等功能用地的综合规划。在保证功能合理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绿化用地。 3.合理控制工业区的人口容量 丽水城市总体规划中虽然已明确规定了工业区合理的人口数量,但是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规模有了较大的增加,结合用地现状及工业区发展条件,将工业区的规划总人口控制在7.2万人以内。同时,以本规划为依据,及时做好工业区内农居点的综合调整和居住新区的建设规划。 4.处理好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灵活性与严肃性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确保规划严肃性的前提下,尽量使规划方案与建设模式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操作弹性;规划除了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外,还应做到近、远期有机结合,为工业区的分期滚动开发创造有利条件。 第8条 规划目标 水阁工业区的建设将是丽水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丽水工业经济向集团化、群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战略的落实以及形成工业经济中坚力量的核心地区。 水阁工业区在工业结构上要以竹木加工、机械制造、轻纺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以及精细化工等高技术含量的一、二类工业为主,在城市总体需要时,也可以考虑少量三类工业。把工业区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的产业园区。 工业区的建设是长期的过程,规划既要有宏观考虑、统一规划和总体布局,又要根据人、财、物的具体情况,集中力量先搞好起动区的规划,实现滚动开发,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 第3章 规划布局
第一节 规划结构 第9条 水阁工业区因其自然的地貌条件,在整个狭长的规划地块中形成了由两个中心区、三个居住组团和三个综合产业区片所组成的规划结构形态。 两个中心区:第一个中心区位于工业区的北部,与规划的北部居住组团一同构成。第二个以新老53省道在工业区中部形成的叶状地块为核心,由园林公园、高新产业区、居住与商贸综合区共同组成。 三个居住组团:工业区北端第一个中心区内的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的北部居住组团;另一个居住组团位于工业区中部中心区地块以二类居住用地和农居点改造为主的中部居住组团。第三个居住组团位于工业区南端以农居点改造和二类居住用地为主的南部居住组团。 三个综合产业区片:工业区内部的工业用地比较集中,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综合性产业片区,其中包括机械制造工业园区、轻纺加工工业园区、新材料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工业园区、生物制药产业园区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北部为高新技术综合产业园区片;中部为以二类工业为主,兼有三类工业的综合产业园区片;南部为一、二类工业兼有的综合产业园区片。 第2节 用地布局 第10条 公共设施用地 在工业区北部的居住区中心集中布置商业、综合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将此中心建设成为整个工业区的北部生活服务综合中心。 经四路与纬六路、纬七路之间,规划商住综合地块,安排商住混合建设用地和办公、市场、学校、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沿经三路、经四路与纬十二路交叉口附近的建设用地规划为商住综合地块。形成南部地块的居住生活和工业生产的服务中心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C)17.43公顷,包括C11、C21、C22、C24、C26、C41、C51等公共设施用地。各小类用地详见表3.1: 表3.1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表 用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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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代码
| 地块编号
| 地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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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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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
| 17.43
|
其 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C11
| 3-13
| 2.57
|
| 商业用地
| C21
| 1-5,3-5
| 2.66
|
| 金融保险用地
| C22
| 1-7
| 1.26
|
| 服务业用地
| C24
| 1-15
| 1.17
|
| 市场用地
| C26
| 1-21
| 1.12
|
| 体育场馆用地
| C41
| 3-12
| 2.56
|
| 医院用地
| C51
| 3-14
| 6.09
|
第11条 居住用地 规划形成三个功能完善的居住组团。 1、住宅用地 在整个工业区形成三个由小区规模及中心组团规模的住宅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与主要生活性干道相临的采用商住综合用地(RC)形式进行综合建设与开发,形成层次丰富的城市景观。 工业区内结合现状规划十一片农居用地。进行新村的调整规划,满足农居安置的需要,并与现状建设及基地自然环境相协调。 农居安置用地的住宅建设用地主要以三类住宅为主,其余的住宅建设用地以二类住宅为主。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为居住生活服务的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沿生活干道布置。 在整个工业区中合理布置教育设施,扩大原有水阁中学的用地规模;同时,合理布置小学和幼儿园,整个工业区的原有小学在生活区块中的服务半径均较为合理,但用地面积相对较小,应按国家中小学用地标准予以扩建,并应按合理的服务半径规划托幼合设的幼儿园。 3、道路用地 居住区的主干道的红线宽度控制在24~36米左右,干道间距控制在800~1000米左右;次干道的红线宽度控制在12~20米左右,干道间距控制在300~500米左右。 4、绿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结合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应设置小区集中绿地,面积应控制在0.4公顷以上。 规划居住用地(R)312.74公顷,包括R21、R22、R31以及CR等建设用地。各小类用地详见表3.2: 表3.2 居住用地规划表 用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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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代码
| 地块编号
| 地块面积
|
居住用地
|
| R
| /
| 312.74
|
其 中
| 二类住宅用地
| R21
| 1-3,1-16,1-23,1-25,1-27,2-7,3-11,4-7,4-9,5-5,5-9,9-5,9-9
| 156.38
|
| 二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R22
| 1-17,2-11,3-4
| 9.42
|
| 三类住宅用地
| R31
| 1-8,1-20,2-3,2-10,2-16,4-5,5-4,5-10,8-4,8-7,9-10
| 78.89
|
| 商住用地
| CR
| 1-2,1-4,1-6,1-9,1-11,1-14,1-19,1-22,1-24,1-26,2-8,3-3,3-10,4-1,4-4,5-3,5-8,5-11,8-6,9-6,9-8,9-11
| 68.05
|
第12条 道路、广场和对外交通用地 l、交通组织 本区交通可分成二个部分,一部分是内部交通流,另一部分过境交通流。 交通组织分成二级,第一级是由快速干道(绕城公路、进城连接线、远期快速干道)构成环线,采取管理措施,在交通高峰时间,引“过境”交通流通过环线输导进入相邻区块,环线截流“过境”交通流,环线在工业区中起到交通“保护壳”作用。第二级是核心区四周道路构成环线,保障核心区交通顺畅和环境的整洁。 2、路网布局 合理规划主次干道道路的路幅宽度、路网密度,规划区的路网形式以环路和方格网道路结合。 道路长度、宽度、断面形式,详见表3.3水阁工业区道路一览表。 3、静态交通设施 水阁工业区结合街头绿地规划停车场6处。在进出工业区的主要路口均规划设置社会公共车辆的停车场,停车场每处设50~150辆标准车值。在核心区结合中心区设置交通性广场用地,集中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其中部分可以采用地下停车场库和停车楼的形式。 结合绿地、公建设置两个游憩集会广场,在综合商贸中心区规划步行系统贯通商业、文化、娱乐等核心用地。 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布置,在水阁工业区规划3~4个。 合理规划工业区的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结合道路建设每个公交站点均应设港湾式停靠站。 表3.3 水阁工业区道路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或编号
| 道路长度 (M)
| 道路宽度 (M)
| 断面形式
| 备注
|
1
| 经一路
| 763
| 20
| 4-12-4
|
|
2
| 经二路
| 8756
| 24
| 3-18-3
|
|
3
| 经三路
| 7951
| 44
| 4-14-814-4
|
|
4
| 经四路
| 6136
| 24
| 5-14-5
|
|
5
| 经五路
| 5191
| 24
| 3-18-3
|
|
6
| 纬一路
| 966
| 20
| 4-12-4
|
|
7
| 纬二路
| 1097
| 24
| 5-14-5
|
|
8
| 纬三路
| 656
| 20
| 4-12-4
|
|
9
| 纬四路
| 789
| 24
| 3-18-3
|
|
10
| 纬五路
| 1258
| 24
| 3-18-3
|
|
11
| 纬六路
| 1963
| 36
| 4.5-5-1.5-14-1.5-5-4.5
|
|
12
| 纬七路
| 1572
| 24
| 3-18-3
|
|
13
| 纬八路
| 1950
| 36
| 4.5-5-1.5-14-1.5-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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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纬九路
| 1170
| 24
| 3-18-3
|
|
15
| 纬十路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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