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修改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参数;9.协调补充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参数。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议寄送上海现代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标准《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石门二路258号,邮政编码:200041,E-mail:GB500152003@163.com,GB500152009@163.com)。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上海现代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木次局部修订的编单位中国频设计研死院Z.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起草人:张淼、刘振印、冯旭东、徐凤本次局部修订的审査人:方汝清、赵力军、赵世明、赵锂、王冠军、方玉妹、崔长起、程宏伟、王研、王增长、郑克白、黄晓家、张勤、王珏、朱荣1总则0.1为保证筑给水排水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筑区、民用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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