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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409-2009本标准代替DB64/T409一2005《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本标准与DB64/T409一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增加了GA503一2004《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和GA587一2005《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两项规范性引用文件。一重新定义了检验类别,统一规定为三类:A类项(重要项):B类项(一般项):C类项(轻度项)。结合新修订的GB50151一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一93《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对4.1.1、4.1.2、4.2.2、4.2.3、4.2.4、4.2.5、42.6的检验要求进行了修改。参照公安部消防局《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和工程实际情况,对4.1.2、4.2.3、4.2.4、4.2.5、4.2.6的检验类别进行了修改。增加了5.2的检验范围,规定竣工检验的检验内容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范围执行:委托检验按照GA587一2005《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的范围执行,其他内容依此顺延。修改了5.3的检验数量,规定竣工检验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100%检验;委托检验按照G587一2005《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的项目100%检验。修改了5.4中单项判定和系统判定的规则。增加子5.514关手系统复验的规定,十可增加了5.5.5关于系统判定合格但仍整改不合格项的规定。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并归。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江民、邓万卿、苏占堂、马延波、汪海涛、郭明、王晴、安春晖、马卫平、井冰冬、王文、叶军、戴希明、王威。Z..ET
DB64/T409-2009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质量的术语和定义、检验类别、检验要求及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所设置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及新、改或扩工程中设置的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质量检验评定:不适用于船舶、交通部门管理的油码头等场所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质量的检验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15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a较被德林攀7GB5028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A503筑消防没施检测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4检验类别本标准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泡沫灭火系统中,对系统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4.1A类项(重要项)系指对泡沫灭火系统功能有重大影响,直接关系到泡沫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的项目。4.2B类项(一般项)系指对泡沫灭火系统功能有较大影响,关系泡沫灭火系统运行的项目。4.3C类项(轻度项)系指对泡沫灭火系统功能有轻微影响,消防技术标准中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5检验要求及方法5.1泡沫泵站5.1.1设置条件5.1.1.1检验要求1理甄Z.ZC.ET
DB64/T409-2009)泡沫泵站与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宜小于30m,且应满足在消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最远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宜大于5min:b)泡沫消防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泵的能力。当符合GB50151中有关规定时可不设备用泵:?)泡沫泵站的动力源,应满足一级电力负荷电源的要求,或者符合二级电力负荷电源的要求并同时设置备用动力柴油机,或者全部采用柴油机作动力源。不设置备用泵的泡沫泵站可不设置备用动力:)泡沫泵站应设置水池水位指示装置,并应设有与本单位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直接联络的通讯设备:?)严禁将独立泡沫泵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或泡沫喷淋系统保护区内。设置在防火堤外的独立泡沫泵站与储罐罐壁的间距,应大于20,且应具备遥控功能:)站内或站外附近泡沫混合液管线上宜设置消火栓,泡沫泵站内宜配置泡沫枪。5.1.1.2检验类别b)、c)、d)、e)A类:a)、f)B类。5.1.1.3检验方法a)对照图纸查验设施设置情况:b)测量安装距离,测量输液时间。停主电源时,观察备用电源的工作情况。5.1.2泡沫消防泵5.1.2.1检验要求)一组泡沫消防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能通过全部用水动地味装米债爱素花女来.小Z.OZ量;C)泡沫消防泵出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止回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d)泡沫消防泵宜采取自灌引水启动。5.1.2.2检验类别a)A类:b)、c)B类:d)C类。5.1.2.3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及本标准要求查验设施设置情况。5.2系统组件5.2.1产品质量5.2.1.1检验要求a)泡沫液的选择和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要求:b)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压力储罐、泡沫产生器、阀门管道等系统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要求。5.2.1.2检验类别A类。5.2.1.3检验方法查验法定检验机构的产品检验报告。5.2.2标志5.2.2.1检验要求)泡沫液储罐上应标明泡沫液的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及型号:b)泡沫液泵、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涂红色。2理甄Z.ZC.ET
DB64/T409-2009泡沫消防泵、给水管道涂绿色。管道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也可涂相应色带或色环。5.2.2.2检验类别C类。5.2.2.3检验方法对照本标准要求查验设施标志情况。5.2.3泡沫比例混合器5.2.3.1压力比例混合器和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5.2.3.1.1检验要求)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工作压力,应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必须水平安装使用,水流方向应与比例混合器箭头方向一致:b)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压力式比例混合器时,单罐容积不宜大于10m:采用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液进压力应大于水的进压力,但压差不应大于0.a,泡沫液进管道上应设单向阀,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管道。采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出背压宜为零或负压,当进压力为0.7pa~0.9Mpa时,其出背压可为0.0pa~0.03Mpa;c)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压力比例混合器和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时,水进压力应为0.5Mpa1.OMpa,水和泡沫液进前应安装压力表、压力开关、止回阀、控制阀和管道过滤器:)比例混合器应能使泡沫混合液在设计流量范围内的混合比不小于其额定值,也不大于其额定值的30%,且实际混合比与额定混合比之差不大于1个百分点。5.2.3.1.2检验类别a)、d)A类:ama)查验比例混合器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b)测量比例混合器进压力。5.2.3.2负压比例混合器5.2.3.2.1检验要求a)必须水平安装使用,箭头所指方向为水流流向:b)环泵式比例混合器的吸液不应高于泡沫储罐最低液面1m:c)比例混合器背压大于零时,吸液管上应设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使用时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其出压力应满足设备进压力的要求:?)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负压比例混合器与发生器之间管路不应超过40m,泡沫液储罐底面不低于负压比例混合器中心1.5m。52.3.2.2检验类别a)A类:b)、c)、d)、e)B类。5.2.3.2.3检验方法a)查验比例混合器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b)测量安装距离。5.2.4泡沫液储罐5.2.4.1检验要求)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液储罐应采用压力储罐:b)常压储罐上应设液面计、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孔、呼吸阀或带控制阀的通气管:?)压力储罐上应设安全阀、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孔:)泡沫液储罐应设在阴凉、干燥处,贮存的环境温度应符合泡沫液的使用温度:3理甄Z.ZC.ET
DB64/T409-2009?)高倍数泡沫液罐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中、低倍数泡沫液罐应做防腐处理,防腐材料不应对泡沫液性能产生不得影响:)设计未对泡沫液储罐的安装明确要求时,储罐周围应留出不小于0.7m的检修通道,且操作面不宜小于1.5m:g)当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如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h)常压泡沫液储罐出液不应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1m,泡沫液管道吸液距泡沫液储罐底面不应小于0.15m:)泡沫液压力储罐的安全阀出不应朝向操作面。5.2.4.2检验类别a)、e)A类:b)、c)、d)、h)B类:f)、g)、i)C类。5.2.4.3检验方法a)对照图纸和本标准要求查验设施设置情况:b)查验各阀门动作情况。5.2.5泡沫产生器5.2.5.1外观5.2.5.1.1检验要求家时22总了a)泡沫产生器的规格、数量、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b)外观完好无损伤、划痕、脱漆等现象。b)C类。5.2.5.1.3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查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外观是否符合要求。5.2.5.2液上泡沫产生器5.2.5.2.1检验要求)当一个储罐所需的泡沫产生器数量超过1个时,应选用同规格的泡沫产生器,且应沿罐周均匀布置:b)固定顶储罐泡沫产生器的喷射应安装在储罐的最高液面以上:?)固定顶储罐、浅盘式和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做的内浮顶储罐的泡沫产生器设置数量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d)外浮顶储罐和单、双盘式内浮顶储罐的泡沫产生器,其型号和数量应符合GB50151第3.2.2条要求:e)浮顶储罐(不包括内浮顶罐)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使泡沫喷射高出罐顶0.8m~1.0咖,外浮顶罐上的泡沫产生器不应设置密封玻璃:f)泡沫产生器进工作压力应为额定值的士0.1Mpa,进前应有不小于lm的直管段。表1泡沫产生器设置数量储罐直径D(m)泡沫产生器设置数量(个)D≤101102253304备注:对于直径大于35m的储罐,其横截面每增加300m2,应至少增加1个泡沫产生器。理甄Z.ZC.ET
DB64/T409-20095.2.5.2.2检验类别c)、d)A类:a)、b)、e)、f)B类。5.2.5.2.3检验方法a)查验泡沫产生器设置安装情况:b)测量安装间距。5.2.5.3液下泡沫产生器5.2.5.3.1检验要求)液下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设置在防火堤外,进侧应设置检测压力表接,在其出侧应设置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b)泡沫喷射宜采用向上斜的型,其斜角宜为45°,喷射管伸入罐内的长度不得小于喷射管直径的10倍:?)泡沫喷射应布置均匀,其安装高度应在储罐积水层上,其设置数量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压力应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出压力应大于泡沫管道的阻力和罐内液体压力之和,泡沫的发泡倍数不应小于2倍,且不应大于4倍。表2喷射设置数量储罐直径(m)喷射数量(个)<23<>23~332>333类续尚健筑UZ,b)、c)、d)B类5.2.5.3.3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查验泡沫产生器设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b)测量安装角度:c)测量安装距离。5.2.5.4泡沫喷头5.2.5.4.1检验要求)泡沫喷淋系统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宜选用带溅水盘的开式非吸气型喷头或吸气型喷头,当保护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应选吸气型喷头:b)喷头四周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并保证使泡沫直接喷射到保护对象上:c)泡沫喷头的布置和喷洒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泡沫喷头的工作压力应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且不应小于其额定压力的0.8倍。5.2.5.4.2检验类别c)、d)A类:b)B类:a)C类。5.2.5.4.3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查验喷头选型和布置情况,测量工作压力。5.2.5.5高倍数泡沫发生器5.2.5.5.1检验要求)安装高度必须在高倍数泡沫所需要到达的最高点以上:b)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的位置宜接近保护对象,并应便于检修和避免爆炸或火焰损坏,且能使防护5理甄Z.ZC.ET
DB64/T409-2009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c)应无损坏或变形:d)泡沫发生器前应安装控制阀、压力表和管道过滤器:?)过滤器应安装在比例混合器前及泡沫发生器前的管道上,其箭头方向为介质流向,并在两端安装压力表:)距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的进气端小于或等于0.3加处不应有遮挡物:g)在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的发泡网前小于或等于1m处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放的障碍物。5.2.5.5.2检验类别a)A类:b)、d)、e)B类:c)、f)、g)C类。5.2.5.5.3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和本标准要求查验设施设置情况和过滤器介质流向。5.2.5.6空气泡沫炮5.2.5.6.1检验要求a)固定式泡沫炮的立管应垂直安装,炮应朝向防护区:b)保持清洁,蜗轮、蜗杆啮合处和其它转动处应灵活:c)各部件保持完好,紧固件无松动。5.2.5.6.2检验类别a)A类:b)C类。5.2.5.6.3检验方法手动操作泡沫炮,试验转动是否灵活,紧固件有无松动。5.2.6阀门及系统管路5.2.6.1阀门4.2.6.1.1检验要求)泡沫液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有明显的启闭标志:b)管径超过300mm时宜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动阀门。电动阀在管路上应垂直安装。介质流向应与阀体箭头方向一致:?)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的水平管路最低点应设排液阀:d)泡沫混合液管道上的高处应设排气阀:?)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内的泡沫管道上,应设控制阀和止回阀:f)设置在地面上的泡沫混合液管道,控制阀的安装安装宜为1.1m~1.5m:g)采取铸铁控制阀时,若管道设置在地上,铸铁控制阀应安装在立管上:若管道埋地或在地沟内设置,铸铁控制阀应安装在阀门井内或地沟内,并应采取防冻措施:h)管道上的放空阀应安装在最低处:i)泡沫混合液立管上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1m~1.5m:若安装高度大于1.8m时,应设操作平台或操作凳。5.2.6.1.2检验类别a)、e)A类:c)、d)、h)、g)B类:b)、f)、i)C类。5.2.6.1.3检验方法:6理甄Z.Z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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