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魅力之城一期施工招标文件
无锡万科魅力之城一期
施工招标文件
无锡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日
第一章 施工招标文件
第1条 投标单位须知
1.1 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邀请书的单位。
1.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1.3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4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
1.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及工程项目经理、预算员参加。不得委派其他施工单位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如证件不符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第2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无锡万科魅力之城一期工程三、四标段
2.2. 工程地点:无锡滨湖新城2#地块周新西路南侧
2.3. 工程内容:单体工程:土建、安装;
室外总体:下水道、道路(含侧石及进户道砖)、停车位、硬质景观;
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除外。
2.4. 工程概况:
三标段:工程造价暂估为: 5758 万元(其中建安部分为4961 万元,室外部分为 797 万元),建筑面积: 73309 m2 ,建筑类型如下:
| 层数
| 栋数
| 基础形式
| 结构形式
| 合计面积
|
BLOCK3
| 18F
| 3
| 桩基+筏板
| 剪力墙结构
| 19199平米
|
| 11F+1
| 4
| 天然地基(筏板)
| 异型柱框架结合短肢结构
| 23857平米
|
| 半地下车库
|
| 天然地基框架结构,基础底标高为绝对标高2.50米
|
| 6158平米
|
| 地下室
|
|
|
| 3241平米
|
BLOCK6
| 10F
| 1
| 天然地基(筏板)
| 异型柱框架结构
| 2705平米
|
| 8F
| 2
| 天然地基(筏板)
| 异型柱框架结构
| 8044平米
|
| 6F
| 2
| 天然地基(条形基础)
| 砖砌体混合结构
| 7523平米
|
| 半地下车库
|
| 天然地基框架结构,基础底标高为绝对标高2.50米
|
| 2582平米
|
合计
|
|
|
|
| 73309平米
|
四标段:工程造价暂估为:3678 万元(其中建安部分为3128万元,室外部分为 550万元),建筑面积:449174m2 ,建筑类型如下:
| 层数
| 栋数
| 基础形式
| 结构形式
| 合计面积
|
BLOCK8
| 6F
| 3
| 天然地基(条形基础)
| 砖砌体混合结构
| 9551平米
|
| 2F
| 1
| 天然地基(独立基础)
| 框架结构
| 513平米
|
| 半地下车库
|
| 天然地基框架结构,基础底标高为绝对标高2.50米
|
| 2203平米
|
BLOCK9
| 6F
| 5
| 天然地基(条形基础)
| 砖砌体混合结构
| 16636平米
|
| 变电站
|
|
| 框架结构
| 257平米
|
| 半地下车库
|
| 天然地基敞开式,挖深基础底标高为绝对标高2.50米
|
| 2876平米
|
BLOCK10
| 6F
| 6
| 天然地基(条形基础)
| 砖砌体混合结构
| 15638平米
|
| 半地下车库
|
| 天然地基框架结构,基础底标高为绝对标高2.50米
|
| 1500平米
|
合计
|
|
|
|
| 49174平米
|
第3条 施工工期
3.1. 工程工期(自基础打桩至单体竣工,包括春节)基本要求如下:
三标段:BLOCK3:18F、11F+1
编号
| 施工内容
| 18F
| 12F
| 备注
|
1
| 桩基施工
| 20
| --
|
|
2
| 基础完成至±0.00
| 70
| 30
|
|
3
| 结构封顶
| 140
| 120
|
|
4
| 拆除脚手架
| 120
| 110
|
|
5
| 单体竣工
| 60
| 60
|
|
6
| 备案
| 60
| 60
| 室外部分完成
|
7
| 总日历天数
| 470
| 380
|
|
BLOCK6:6F、8F、10F
编号
| 施工内容
| 10F
| 8F
| 6F
| 备注
|
1
| 开工
| 30
| 30
| 30
|
|
2
| 结构封顶
| 120
| 100
| 70
|
|
3
| 拆除脚手架
| 100
| 100
| 100
|
|
4
| 单体竣工
| 60
| 60
| 60
|
|
5
| 备案
| 60
| 60
| 60
|
|
6
| 总日历天数
| 370
| 350
| 320
|
|
四标段:
BLOCK8、9、10:
编号
| 施工内容
| 6F | 备注
|
1
| 基础完成至±0.00
| 30
|
|
2
| 结构封顶
| 70
|
|
3
| 拆除脚手架
| 100
|
|
4
| 单体竣工
| 60
|
|
5
| 备案
| 60
|
|
6
| 总日历天数
| 320
|
|
3.2. 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上报工期,上报的工期将作为评标的一项重要依据。
3.3. 三标段施工单位进场时间暂定为2004年9月25日,开工日期为2004年10月15日,四标段施工单位进场时间暂定为2004年10月5日,开工日期为2004年11月1日,如有变化甲方将提前书面通知。
第4条 质量及文明施工目标
4.1. 中标单位承建本工程必须获得无锡市文明工地;未评上无锡市文明工地罚工程结算总价的1%;
4.2. 标三段确保一栋单体获得扬子杯,至少二个单体获得市优质结构、二个单体获得区优质结构。未达到上述质量目标,罚工程结算总价的1%,如达成上述质量目标,奖励5万元;
4.3. 标四段确保一栋单体获得太湖杯,至少二个单体获得市优质结构、二个单体获得区优质结构。未达到上述质量目标,罚工程结算总价的1%,如达成上述质量目标,奖励5万元。
第5条 工程投标报价须知
5.1. 报价依据:
a. 本招标文件;
b. 执行执行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单位估价表(2001年)。
c. 无锡市定额主管部门颁发费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补充和调整。
5.2. 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当地政府对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等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5.3. 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
5.4.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中标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中标单位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第6条 评标原则
6.1. 本次招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6.2.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7条 投标保证金
7.1.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由招标单位开具临时收据。
7.2. 定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交还所领取的全部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补充资料后退还。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招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签署合同前提出退标,作中途退标处理。
7.4. 凡中途退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8条 投标文件编制
8.1.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A册商务标文件,包括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总包单位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其他承诺及说明,必须每页盖章。
B册技术标文件,包括编写详细的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该文件中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名称、组织架构中人员姓名等,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B册包括编写详细的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B册封面采用白色A4纸,正文字体为小四楷体GB2312、标题字体为小二黑体,B册中所有图文均为黑色,行距为1.5倍。除图纸采用A3纸之外,其余均采用A4纸。
8.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计划开竣工日期、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赶工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安排、创优质结构工程设想以及专业分包单位名单资质(桩基工程、防水工程等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在投标时一并上报招标单位审查)、主要施工机械选用(规格型号、数量、性能)、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技术标书要求按上述内容编制,如有需要增加的内容可参照要求按序列入
8.3. 回标时,附上管理人员有关资料(包括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一份,不得与考察中管理人员不符。每页加盖红章,并密封在A册的包封中。
投标单位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表等
第9条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9.1. 投标单位需对三、四两标段分别进行报价,原则上每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但不排除两个标段均为一家单位中标的可能性,投标单位如有意向,可在分别报价的基础上自报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的优惠幅度。
9.2. 投标单位必须编制一份商务标文件A册和一份技术标文件B册,并装订成册。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