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三亚中港海棠湾万丽度假村;
2、本工程预算书仅为海棠湾万丽度假村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投资预算,不含与之配套的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室外电缆及照明电气、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化粪池、以及一层政务大厅二次装饰等工程;
3、本工程属公共建筑,位于三亚海棠湾,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13583平方米;
4、该工程项目由华东建筑设计室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包括酒店主体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
二、编制的原则依据:
1、海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8年)》、《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琼建监(2007)180号)等;
2、海南省建设厅发布的《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琼建定[2008]89号);
3、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调整2005《海南省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部分子目基价的通知(琼建定[2007]05号);
4、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海南工程造价信息》(2009年第4~10期)提供的三亚地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
5、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颁布的其它有关工程预(结)算的文件;
6、《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7、《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
8、《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计价格[2007]670号);
9、《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10、《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
1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
13、海南省有关施工图审查费(琼发改收费[2005]1820号)、市政设施配套费(琼发改价管[2003]119号)等计取文件。
三、本工程预算相关说明: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
1、本预算按合同上的取费标准记取;二次搬运费、赶工措施费等均未计入本预算,结算以实际发生计算;
2、本预算人工单价按《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琼建定[2008]89号规定调整为41.27元/工日,并作价差处理,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3、主要土建材料价格参照《海南工程造价信息》(2009年第4~10期)提供的三亚地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部分按甲方批价及海口地区价格计算,商品砼按三亚政府批价计算;
4、部分机械费根据关于调整2005《海南省建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部分子目基价的通知(琼建定[2007]0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5、本预算土建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计算。本预算客房、大堂、后勤区部分的结构、建筑预算,其中: 建筑部分只计算外墙、分户墙,外墙抹灰及保温、屋面,内墙抹灰及管井墙、卫生间墙体未计算,外立面装饰及屋檐下装饰木做梁、成品天沟及落水管未计算在内,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设计变更等未计入;
6、本预算安装工程按图纸设计深度计算,只计算预留预埋部分;
7、本工程税率按3.3%计算。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部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计算。不计入土地费、拆迁补偿等费用。
(三)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部分
本预算不列入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空调设备等购置费用.
四、其他说明:
本预算书可用于工程报建、招投标、投资估算、工程进度拨款;建议不作为工程结算及包干价使用,竣工时可根据实际完成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发生工程量、工艺做法、所用材料及甲乙双方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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