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号
| 投标须知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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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工程名称
| 沙田镇立沙岛安置区农民公寓二期25#~28#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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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沙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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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42052.4m2,共4栋, 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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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
| 承包方式
| (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2)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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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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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1
| 招标范围
| 沙田镇立沙岛安置区农民公寓二期25#~28#楼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生活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安装及防雷接地等工程)。 本工程桩长暂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桩的工程量,结算时按监理或发包人签认的现场打桩原始纪录中的实际长度多退少补,桩长进尺深度以打桩前的自然地面计起,由打桩不合格引起补桩、基础承台加大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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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2
| 工期要求
| 2009 年 5 月 11 日计划开工, 2010年 7 月 21 日计划竣工 , 施工总工期: 4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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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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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1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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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2
| 投标人合格 条件
| ⑴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企业投标资格不低于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时需要投标人的固定投标员(或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建造师两人一同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场以备核对:固定投标员卡(仅法定代表人未到会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与本工程专业相符且资质不低于本工程最低资质要求)、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盖总公司公章);《东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4)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建造师的要求: ①其资质等级不低于 贰 级,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②必须是登记在《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建造师; ③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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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3
| 资格审查 方式
| 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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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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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1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集合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时间: 2009年 4月 17日至 2009 年 5月 6日。 招标人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1382728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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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8.1
| 提出澄清要求的限期、提交地点
| 提交期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10 天前; 提交地点:东莞市沙田镇办事中心一楼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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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3.1
| 工程计价 方式
|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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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3.11.1
| 工程预算 编制单位
| 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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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3.11.1
| 工程预算 总价
| 人民币64,399,268.42元 (含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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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3.11.1
| 最高报价值 编制审核 单位
| 东莞市沙田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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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3.11.1
| 最高报价值 备案单位
|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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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3.11.1
| 最高 报价值
| 1、 备案的最高报价值: 人民币61,038,370.54元(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633,003.48 元) 2、 投标最高限价: 根据东建函[2007]191号文第五款的规定,招标人参照交易中心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平均下浮率的50%进行下浮后(本工程为 房建 工程,2008年度综合楼房建工程平均下浮率为 22.26% ),重新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4,244,799.90元(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633,003.48 元)。 3、根据东建价[2008]1号文《关于准确合理确定工程预算及招标最高限价的通知》有关规定,为能让本工程的最高报价值中的材料价格反映最新的材料价格,招标人可能在投标会2天前,参照东莞市建设网最新一期公布的“东莞市主要建筑材料参考信息”中的价格,对部分价格有变动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形式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投标会议不推迟),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调整后的投标最高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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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3.11.1
| 有关项目费用的最高拦价值
| 本工程不设立分项最高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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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3.12
| 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 人民币3,360,897.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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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为: 8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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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6.1
|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 按东建市[2008]15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实行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出示“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卡”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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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6.2
| 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方式
| 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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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7.1
|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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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8.1
| 投标文件 份数
| 一份正本, 一 份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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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1.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会时间、地点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09 年 5 月 7 日 10:00 时,地点:东莞市沙田镇办事中心六楼会议室; 投标会召开时间: 2009 年 5 月 7 日 10:00; 投标会召开地点:东莞市沙田镇办事中心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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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5.1
| 开标
| 开始时间: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所有到会投标人签到完毕、 按投标人合格条件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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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2.1
| 中标原则
| 采用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 1、公开商务标(投标报价)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2、取消排名第一的投标报价; 3、将排名第二至第五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 当有效标个数只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