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灯光夜景照明规划成果概要
深圳规划院2008-4
为进一步完善台州市椒江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文中简称椒江)的城市形象。营造一个具有良好照明功能和较高审美情趣的夜间空间环境,受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本规划。
2005年10月19日下午,项目组就草案向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初次汇报。
2005年12月2日下午,《台州市椒江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户外广告设置、灯光夜景总体规划会审会》在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七楼西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园林处、市监察支队、椒江区城管局、椒江区园林处、椒江区建设分局、椒江区路灯管理处、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有关设计单位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会议原则同意规划方案,并提出了局部修改意见。
2006年—2007年5月,据《台州市椒江分区规划》最新调整,形成最终成果。
内容概要如下:
一、区位范围
本研究的范围与椒江分区规划范围相吻合,包括所有在椒江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
二、特色定位
从台州城市性质、特色定位和城市规模以及文脉特征三个角度对于椒江夜景发展的特色定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确定未来椒江的灯光夜景发展应以打造“充满现代、活力,富于台州山水园林城市特色,精致化”的城市夜间形象为目标。
三、规划结构
夜景规划应与整体城区风貌建设相统一。
城区整体风貌特色为“绿环蓝绕,山水相映”。空间景观体系——一脊、一核、六中心、八带、四类特色风貌展示区。
灯光夜景总体布局——“一线,三片,四纵五横,多标示点”。
一线:即城市天际轮廓线,主要是通过加强制高点的顶部照明来体现,此次共规划八个制高点。
三片:即:中山西路旧城商业区块、城市风貌核心区块、椒江经济开发区商业街区块。
四纵五横:对应于需要加强照明的城市景观带,形成四纵五横九条城市夜景照明景观带。
——四纵:
台州大道(章前大道至中山路区段)及其周边地段——椒江大桥风貌夜景照明带
中心大道及其周边地段——城市建设风貌夜景照明带
解放路——东环大道及其周边地段——城市生活休闲夜景照明带
四河路及其周边地段——城市工业风貌夜景照明带
——五横:
章前大道及其周边地段——城市生活休闲夜景照明带
椒江两岸绿化景观带——滨水休闲夜景照明带
中山路及其周边地段——城市生活休闲夜景照明带
市府大道及其周边地段——城市建设风貌夜景照明带
洪兆路及其周边地段——城市生活休闲夜景照明带
为增强城市空间的可识别性,规划了36标示点。
四、总体布局
4.1照度分布规划:分为四个分区
最高照度区:主要的商业街、城市干线道路、重要的交通设施等。
次高照度区:城市次干道、商业区、全融贸易区、市级行政办公区。
中等照度区:城市支路、工业区、仓储区等。
低照度区:居住区.绿化区等。
4.2光色分布规划:分为四个分区
高色温区(偏蓝白色):城市干线道路(交通性)、重要的交通设施等。
次高色温区(近天光色):城市次干道、工业区、仓储活跃区。
中色温区(近日光色):市级行政办公区、全融贸易区等。
低色温区(偏黄暖色):城市支路、商业区、居住区、绿化区。
4.3节庆照明规划
重大节庆期间:规划路段两侧建筑和道路照明全部开启,重要建、构筑物悬挂彩灯,公共性建筑在檐口或雨棚上方宜放置霓虹灯字牌或电子字牌;中山西路和解放路沿线建筑全部悬挂彩灯轮廓照明。开启景观山体和制高点建筑照明。平时只开启山体顶部标示点照明和制高点建筑照明。
五、分项规划
5.1道路及广场照明规划
市府大道、中心大道、中山路、解放路—东环大道、章前大道、四条河路。
台州开发区商业街、中心大道商业中心
、椒江旧城区商业中心、北新椒街商业街区、椒江海鲜特色街、椒北商业中心、城区东片商业中心、滨海工业城商业中心
交通集散——客运广场、港口广场和游艇码头广场;
城市游憩——星星广场、中山广场和凤凰广场、市府广场。
5.2建筑照明规划
中心大道、市府大道、中山路、章前大道、解放路——东环大道和四河泾两侧非公共建筑。
商务中心区、椒江旧城商业中心和台州开发区商业街。
重要地段标志性建筑。
针对制高点建筑强化顶部照明,强化天际轮廓线。
5.3绿化及景观小品照明
重点设置景观照明的公园包括:
江滨公园、大桥公园、江岛公园、葭芷文化长廊、中央公园、太阳城、黎景公园、东山湖公园、洪家公园、城区东片公园、三甲公园。
5.4户外广告照明规划
主要是市、区商业活动、餐饮娱乐密集、最为频繁和多样的地区。包括台州开发区商业街、旧城区商业中心及中心大道商业区。在该区域内鼓励设置户外广告照明
该类地区户外广告照明设置必须从城市空间景观的整体要求出发,制定严格的规范和要求。
即以上两类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该范围内限制发展广告照明。
六、重点地段夜景照明设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