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省白集煤矿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位于青山泉镇白集村境内,屯头河北侧,新西排洪沟西侧,地块面积约85175平方米(详见附图)。经研究,同意按下列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开发强度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约15%)
3、建筑密度:22%-26%
4、容积率:1.2-1.4(需计算出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5、绿地率不小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0.5平方米
6、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不低于1.44
7、小区主入口设置于北侧,具体位置结合总平面布局统一设置
8、停车泊位:
(1)商业建筑:
应配建机动车泊位不少于5车位/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自行车泊位不少于75车位/1000平方米
(1)居住建筑:
应配建机动车泊位不少于0.4辆/户
自行车泊位不少于2辆/户
9、建筑限高: 米
10.户型比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要求,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二、建筑退让:
沿北侧规划道路低、多层商业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6米;其余三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
三、道路: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执行,道路设计标高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配套市政公用及工程设施
1、小区内所有市政管线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执行,除供排水和强电弱电管网外,并且各种管线全部地埋。方案设计需考虑外网的接入。
2、设施配套齐全。如变电室、路灯、高压水泵房等
3、雨污分流。
五、人防设施:按总建筑面积的3%配套。
六、建筑形式:
建筑风格应简约、现代,既要具个性特色,又要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色彩宜淡雅、明快。屋顶设计考虑太阳能的统一安置。
七、公共设施:
按照建设规模和相关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备居委会、会所、便民店、警务室、垃圾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公厕、信报箱、物业管理等,宜配建托儿所、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徐综治办2007(5号)》文件做好小区安全防范措施。
八、景观要求:
做好小区环境与景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应考虑建筑空间组合、建筑造型、体量与整体景观环境的整合,塑造建筑的个性特征,增强住宅小区可识别性。沿街建筑努力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并注意在形成城市界面的基础上结合交通、绿化和人流集散需要,变化街道空间,丰富城市景观。
九、其它要求:
1、规划设计方案2-3套报区规划局审核。
2、其它按2004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执行。
3、报批方案必须套用数字化地形图或城市坐标系。
4、要求地块内设置无障碍设施。
5、保证地块内部空间的开敞性。
6、设计单位需按相应资质进行设计,方案送审时其设计资质文件
必须报规划局备案,否则方案不予以审核。
十、主要报审材料:
1、现状图(包括区位图)。
2、总平面图:要注明尺寸、层数、停车位、标高及绿化用地范围等。
3、绿化规划图:包括树种配置、小品设计、路灯及硬地铺设等。
4、道路规划图:提供所有涉及道路的平面布置图、道路走向、道路断面。
5、管线综合图:提供所有涉及管线的平面布置图、具体接入口位置、涉及的管线接口标高及管径。
6、竖向规划图:满足排雨水要求。
7、建筑方案:包括效果图、鸟瞰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8、设计方案装订成A3文本规格,并提供所有电子版成果(总平面必须套用数字化地形图)。
附件:
规划用地范围图
贾汪区规划局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