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田乡留田小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
(围墙、大门及运动场)
招标控制价预算书
招标控制价(大写) 陆拾伍万玖仟叁佰玖拾元伍角柒分
(小写) 659390.57 元
预算编制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预算编制单位(资质专用章):
预算编制人(盖专用章): 2014年8月24日
预算复核人(盖专用章): 2014年8月24日
预算审定人(盖专用章): 2014年8月24日
招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预算评审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于都县宽田高龙留田小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围墙、大门及运动场)工程,综合楼建筑面积404.76平方米,围墙200米,运动场300平方;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察。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 10.65米。
二、编制范围:
本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为设计图纸所涵盖内容
三、编制依据:
1、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3、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5、《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
6、施工图及图审回复;
7、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工程特点、施工现场情况
8、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价赣建价〔2013〕5号”文件《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0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3元/工日。
9、根据《关于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通知的实施意见》(赣建价[2013]11号)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机械人工按60元/工日调整;
10、根据江西省建设厅“赣建计【2008】33号”《 关于发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本工程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
11、根据赣建价【2011】12号文:《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综合税率为3.284%。
1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12]5号)文件的规定,不计行业管理费。
13、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五项规费按预算定额全额计取;五项规费的支付结算:由施工单位凭取得缴费原始凭证或缴费原始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征缴部门和施工单位公章,并签注“与原件相符”意见),并附参保或缴费人员名单及经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交建设单位审核,待工程竣工验收经结算审计核定后支付;五项规费结算总额不得超过预算定额标准。
14、本工程材材料价格按2014年4月于都县的市场价和江西造价易通网中公布的赣州市7月份市场价的限值。
15、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按2014年4月于都县的市场价结合江西造价 易通网中公布的赣州市2014年7月份市场价的限值(有上下限取中间值);本工程只允许钢筋、水泥两种主材进行调差;合同工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含六个月),主材价格不予调整;合同工期超过6个月的按施工期间于都县市场价及信息价使用涨跌幅度在±5%(含±5%)以内,单价不予调整;涨跌幅度在±5%以外,超过±5%的部分给予调整。给予调整的材料差额的合价除计取税金外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并纳入工程结算审核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本工程采用现浇卵石砼;
五、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404.76m2
类 别 |
| 单 位 | 工程造价(元) | 经济指标(元/m2) |
工程总造价 |
| 元 | 659390.57 | |
围墙、大门及运动场 |
| 元 | 105236.99 | |
综合楼 | 工程造价 | 元 | 554153.58 | 1369.09 |
| 建筑工程 | 元 | 316216.94 | 781.25 |
| 装饰工程 | 元 | 171456.56 | 423.6 |
| 安装工程 | 元 | 66480.08 | 164.26 |
宽田乡留田小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
(围墙、大门及运动场)
工 程 量 清 单
预算编制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预算编制单位(资质专用章):
预算编制人(盖专用章): 2014年8月24日
预算复核人(盖专用章): 2014年8月24日
预算审定人(盖专用章): 2014年8月24日
招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于都县宽田高龙留田小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围墙、大门及运动场)工程,综合楼建筑面积404.76平方米,围墙200米,运动场300平方;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察。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 10.65米。
二、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
本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为设计图纸内所有涵盖内容。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3、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5、《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
6、施工图及图审回复
7、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工程特点、施工现场情况;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材料质量的约定:合格标准。
3、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4、本工程按现场搅拌混凝土、九夹模板、钢管脚手架,卷扬机吊考虑;
5、本工程材材料价格按2014年4月于都县的市场价和江西造价易通网中公布的赣州市7月份市场价的限值。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除其他项目清单报价采用完全单价外,本工程清单报价中的单价为不完全单价(综合单价),规费及税金按有关规定在汇总表中计取。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仅要考虑清单规范规定的主要工作内容,而且还应考虑本清单项目名称中所描述的增加内容、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其他规范规程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所有建筑材料的价格均应考虑为“到各个工作面的价格”,施工过程中将不再增加场内二次搬运费。
4、业主不提供临时便道,投标人在相应工程项目报价中考虑。
5、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计取,并进入投标总价中,该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6、根据江西省建设厅“赣建计【2008】33号” 文件《 关于发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本工程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
7、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价〔2013〕5号”文件《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0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3元/工日。
8、根据《关于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通知的实施意见》(赣建价[2013]11号)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机械人工按60元/工日调整;
9、根据赣建价【2011】12号文:《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综合税率为3.284%。
10、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12]5号)文件的规定,不计行业管理费。
11、本工程采用现浇砼。
12、除特别说明外,工程量计算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
13、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五项规费按预算定额全额计取;五项规费的支付结算:由施工单位凭取得缴费原始凭证或缴费原始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征缴部门和施工单位公章,并签注“与原件相符”意见),并附参保或缴费人员名单及经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交建设单位审核,待工程竣工验收经结算审计核定后支付;五项规费结算总额不得超过预算定额标准。
14、未尽事宜详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