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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9978.9-2008GB/T9978《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预计分为如下若干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耐火试验炉的校准;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数据应用注释;第4部分: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一第5部分: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第6部分:梁的特殊要求;—第7部分:柱的特殊要求;一一第8部分: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第9部分:非承重吊顶构件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为GB/T9978的第9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ISO834-9:2003《耐火试验筑构件第9部分:非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英文版)。本部分根据IS0834-9:2003重新起草。附录A为1S0834-9:2003原有附录,附录B列出了本部分章条编号与$083492003章条编号的对照览表。7,」7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附IS08349:2003时,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C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览表,以供参考。为便于使用,对应于IS0834-9:2003,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ISO834的本部分”修改为“GB/T9978中的本部分”;一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一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本部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技术委员会筑构件耐火性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113/SC8)归。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刁晓亮、赵华利、韩伟平、黄伟、董学京、俞颖飞、李博、李希全、阮涛、白淑英。Z..EI
GB/T9978.9-2008筑构件耐火斌验方法第9部分:非承重吊顶构件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试件的安装、试验和剩余物的处理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试验期间还可能会产生一些有毒或有害的烟尘和气体。因此,相应部门要对与试验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之充分了解试验的危险性,并在试验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试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试验后应妥善处理试件的残余物,以充分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1范围GB/T9978中本部分规定了确定下部受火的非承重吊顶构件耐火性能的试验程序,该类吊顶构件具有的耐火性能不受其上部任何筑构件的影响。本部分适用于非承重吊顶构件,包括自支承式吊顶、悬挂式吊顶和简支式吊顶。当未经试验筑构件的结构符合本部分给出的直接应用范围规定的条件时,已按本部分规定进行耐火试验的构件耐火性能结果可应用于未经试验的同类筑构件。本部分不适用于作为水平防火分隔构件用以保护其上方承重构件的吊顶,该类吊顶构件的耐火性能可以按GB/T9978.5进行试验。2规范性引这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99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T9978.1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一2008,IS0834-1:1999,MOD)GB/T9978.5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5部分: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GB/T9978.52008,S0834-5:2000,MOD)3术语和定义GB/T5907、GB/T9978.1和GB/T9978.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吊顶ceiling用于进行水平防火分隔的非承重筑构件。3.2吊顶龙骨ceiling grid用于固定吊顶隔板的结构或悬挂系统。1)该标准将在整合修订GB/T5907一1986、GB/T14107一1993和GB/T16283一1996的基础上,以《消防词汇》为总标题,分为5个部分。其中,第2部分为GB/T5907.2《消防词汇第2部分:火灾安全词汇》,将修改采用I$013943:2000.1理筑Z.Z心.ET
GB/T9978.9-20083.3伸缩装置expansion device设置在吊顶龙骨内部,当龙骨受热膨胀时,用以防止吊顶变形过大的一种装置。3.4自支承式吊顶self-supporting ceiling直接搭接在相邻的墙体之上面无需额外悬挂部件的吊顶构件。3.5附属部件services特殊耐火试验中需要在吊顶上钻孔的附属部件(如:照明系统和通风系统)。3.6吊顶试件ceiling specimen试验选取的整个吊顶构件,包括吊架,零部件,隔热材料和附属部件(如:电灯,通风和检修通道)。4符号和缩略语GB/T9978.1规定的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5试验装置本部分采用的试验装置与GB/T99?8.1中的相应规定相同,其中包括试验炉、约束部件、支承框架。mc6试验条件曲?SC.NE试验过程中的内升温条件,炉内压力、环境条件、约束部件和边界条件均应符合GB/T9978.1中的相应规定和本部分的要求。7试件准备7.1试件设计7.1.1试件要求为了准确获得筑构作的耐火极限,试验选用试件的结构形式应尽量与实际使用状况相一致。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在同一试件伊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7.1.2取样要求如果吊顶试件横向和纵向的结构不同,那么沿着不同的方向其性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试验选用的吊顶试件应能够沿着纵向体现出各个关键部位的具体状况。当状况过于复杂而不能确定时,应根据具体的结构沿着横向和纵向分别进行试验。7.1.3附属部件当吊顶上设有附属部件(如照明系统或通风系统)时,它们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试验。另外,也可以将附属部件安装在另外一个吊顶试件上做附加试验,其分布状况应与实际使用状况相同。7.2试件尺寸试件的受火面尺寸不应小于4m×3m。如果试件的设计受火面尺寸小于4m×3m时,应按实际的受火面尺寸进行试验。吊顶跨度选试件的较大尺寸方向长度。7.3试件数量试件的数量应符合本部分和GB/T9978.1中的相应规定的要求」7.4试件养护试验时,整个试件(包括它的填充材料和节点材料)的强度和含水量应与实际使用状况相近。试件2理筑素村网Z..ET
GB/T9978.9一2008所有部件和材料的养护环境应与GB/T9978.1中相应规定一致。当试件与环境达到平衡后,测定并记录此时试件的含水量和养护状态,其支撑部件(含试验框架的内衬层)除外。7.5试件安装和约束要求7.5.1总则要求7.5.1.1安装总则吊顶的安装方式应参照实际使用情况。应按委托方推荐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安装。吊顶与墙的接缝,节点和节点材料应参照实际使用情况。试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部件和可能会影响到试件性能的附件。配件和紧固件不能构成吊顶的一个完整部分,随后的安装方式可能影响到吊顶试件的耐火性能,它们可采用实际尺寸进行试验。如果吊顶设计中既有横向节点又有纵向节点,那么试件中也应包括横向节点和纵向节点。7.5.1.2边界条件总则重要提示:吊顶龙骨中如果含有内置的伸缩装置,那么边界部位或拐角部位的龙骨端部应与之紧密连接。这样可以使龙骨中的伸缩装置得到充分的试验。吊顶的各种部件和面板都要进行无缝拼装。有设计要求的缝隙除外,此时试验试件选取缝隙应具有代表性。如果周边或拐角处的支撑部件与龙骨之间存在较大缝隙,就可能会影响到试件的耐火性能,此时需要通过附加试验做进一步研究。7.5.1.3缝隙总则吊顶和试验架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密封材料进行封堵以防止热的烟气帘出,但封堵时要保证密封材料不对吊顶边界施加约束筑J.NE了7.5.1.4悬挂式吊顶总则悬挂式吊顶试验时应悬挂在横跨试验炉的型号为114的工字钢钢梁上,跨度≥4000mm,其上表前应面向炉外,如图1所示。7.5.2约束总则试件应固定在试验框架或试验炉上以防止其受热膨胀,试验中不允许试件的边缘在任何方向有延伸或热膨胀。龙骨部分应与框架或试验炉的墙体紧密连接以便对龙骨部分的热膨胀性能和伸缩装置的伸缩性能作出正确评价(见7.5.1.2)。试件所有的连接部件均应能够提供规定要求的约束条件,支承部件的刚度应能够满足规定的约束要求。7.5.3安装要求7.5.3.1安装概述当用于试验的吊顶试件在任何方向都不小于实际应用中的尺寸时,试验时应按试件实际使用状况进行安装。7.5.3.2安装尺寸选择当提供的试件小于试验框架或炉体的开时,需要安装支撑部件将开缩小至要求尺寸。(如果该部件不会影响试件的性能,它将不被当作试验条件)。如果还要用到其他的支撑部件,那么试件和支撑部件间的连接件包括零部件和材料等,设计时均应按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其中,连接件被认作是试件的一部分,支撑部件则被认为是试验框架的一部分。7.5.3.3安装接点选择当用于试验的吊顶试件在一个方向或两个方向上小于实际应用中的尺寸时,其边界条件应符合下面的要求:)对于自支承式吊顶,需设置一个自由边,议选取实际使用中的与较大跨度方向垂直的边。试验时试件的边缘在自由边以外任何方向不得有延伸活动或热膨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3理甄Z.ZC.ET
GB/T9978.9-20088.1.2在试件的受火面每1.5m2至少设置一支热电偶,炉内热电偶总数不得少于4支。8.2背火面热电偶8.2.1背火面热电偶的布置应按GB/T9978.1中的相应规定。8.2.2对于瓦垅或肋形结构,热电偶数量至少应增至6支,分别布设在试件最厚处和最薄处,且最厚处和最薄处热电偶数量应相等。8.2.3热电偶到试件任何一边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8.2.4在试件背火面易超温的部位(如:接缝处、支架、附属部件的钻孔处等)应设置附加热电偶。8.2.5当吊顶的上表面采用的纤维质或柔性绝热材料时,这些材料会承受贴附其上热电偶的质量。该质量所造成绝热材料的厚度减少量不得大于总厚度的10%。8.3变形测量8.3.1确定试验零点。试验零点是指试验受火加热开始前试件处于稳定状态时的最初挠度值。8.3.2挠度值的测量部位应选取较大跨度方向的跨中位置。8.3.3挠度值应取多个测量值中的最大值。8.4炉压测量炉内压力的测应按GB/T9978.1中的相应规定进行。8.5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测量仪器的准确度与GB/T9978.1的规定一致。09试验方法m安全提示密凝程史可能合通棉坐试验或其他力法水判定试件的完锋性利或通过移动热电偶来判定试件的隔然性,这些过程均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操作时应注意安全,及时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以避免操作人员受到护火热辐射、烟尘和热气的伤害。试验过程中忆养操作人员倾身或者站在试件上方等位置进行试验观察。在某当情况下由于安全原因不应使用移动热电偶测量隔热性,此种情况可以在试件上布置一些附加的热电偶来代替移动热电偶。试验过程中试件性能会随着试验的进行不断弱化,因而可能会引起局部甚至整体的垮塌,所以试验前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提示,以避免意外发生9.1试验炉控制按GB/T9978.1电的葫应规定来测量和控制试验炉内的温度和压力9.2测量和观察按GB/T9978.1中的相应规定对试件完整性和隔热性进行判定,试验过程中,当由于实际操作原因难以用探棒来判定试件的完整性时,可以用目测来代替。试件变形情况可以按8.3.3来确定。10判定准则按GB/T9978.1中的相应规定对非承重吊顶构件耐火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进行判定,但判定完整性时没有必要一定采用探棒,也可用目测或其他方法。11试验的有效性当试验装置、试验条件、试件准备、仪器使用、试验程序等条件均在GB/T9978中本部分规定的限制条件之内时,试验结果有效。当试验炉内温度、炉内压力和试验环境温度等试件受火条件超出GB/T9978中本部分规定的偏差上限时,也可以考虑试验结果的有效性。5理甄Z.ZC.ET
GB/"T9978.9-2008附录A(资料性附录)试验结果的直接应用指南A.1概述试验结果仅适用于以下儿种情况。A.2自支承式吊顶A.2.1尺寸a)如果吊顶的长和宽手4m×3m,且对整个试件进行试验那么试验结果适用于与试件同种尺寸或较小尺的构件。b)如果吊顶武件的跨度小于4m但宽度大于或等于3(试验部分选取:长度方向为全部跨度,宽度方向为3),且沿着试验炉4m方向试件承受荷载较大,那么试验结果适用于跨度等于或小于品的构件,对宽度方向的尺寸无要求。试验结果中应注明最大荷载值。c)如果整体吊顶试件跨度大于等于4m但宽度小于3m(试验部分选取:长方向为4m,宽度方向为金都免度),且沿着试验炉4m方向武件承受荷载较大,那么试验结果可适用于长度达到4m且觉朗等于或者小于试验样品宽度的构件。试验结果中应注明最大荷截值。d)如果中长度利毫位卖于州×3如的吊可试仔(试验部分取尺寸为4m×3m),沿着试验炉4m方向试件承受荷载较大,那么试验结果可适用于长度达到4m的构件,对宽度方向的尺寸无要求。试验结果中应注明最大荷载值。A,2.2附属部失0安装的附属部件必须都是试验样品自身具有的,且每个单元的分布面积不得大于试件本身。A.2.3自支承式吊顶上方的强制通风系统对于任何高度的强弱通风系统试验结果均有议A.3悬挂式吊顶A.3.1尺寸如果悬挂部件之间的距离未增大,那么由4m×3m或更大尺寸试件得到的试验结果可适用于任何尺寸类型的吊顶,但是为限制武件膨胀而做的准备工作也要随着其尺寸的增大而增加。A.3.2吊顶龙骨吊顶龙骨可以使各装配部件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可以增强构件相邻部件之间的连续性和荷载传递能力,从而提高其整体性能。悬挂系统的下面可能是暴露的或半暴露的(例如:镶入式天花板)也可能是完全隐藏的(例如:在悬挂系统下而贴附一层单片石膏板)。A.3.3附属部件A.3.3.1悬挂部件对带有悬挂部件的吊顶试件进行试验,其试验结果可适用于具有同样悬挂部件但分布间距不大于试样品的其他吊顶构件。A.3.3.2伸缩装置如果试件采用了某种伸缩装置,其结果通常不适用于与之不同的其他装置,除非该种装置也进行并理甄Z.Z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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