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津物业〔2011〕13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我市物业管理项目
达标创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物业办、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工作,充分发挥达标、优秀物业项目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现将做好2011年度我市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1、已经取得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一年以上;
2、住宅小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区5万平方米以上;
3、符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自评分在98分以上;
4、收费率95%以上、业主满意率95%以上;
5、项目经理持有《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
6、设施设备按月向业主开放。
(二)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1、取得“天津市物业管理达标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2、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1万平方米以上,大厦2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区3万平方米以上;
3、符合《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自评分在95分以上;
4、收费率90%以上、业主满意率90%以上;
5、项目经理持有《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
6、设施设备按月向业主开放。
(三)天津市物业管理达标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1、凡业主入住满一年的物业管理项目均应申报;
2、符合《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自评分在85分以上。
(四)2001至2005年国家示范项目复验
2001至2005年取得全国示范称号项目的,须进行复验。复验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优秀称号。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国家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填写《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申报表》(一式两份)后,报送项目所在地区县物业办;
2、区县物业办在收到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后,要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县物业办报送市物业协会。
3、市物业协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送住建部。
4、由住建部统一安排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由住建部授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二)申报天津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填写《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申报表》(一式两份)后,报送项目所在地区县物业办;
2、区县物业办在收到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县物业办报送市物业协会。
3、市物业协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国土房管局授予“天津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三)申报达标项目程序
1、申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在85分以上的,向项目坐落区、县物业办报送《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申报验收审批表》(一式两份)。
2、区、县物业办在收到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送市物业协会。
3、市物业协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符合标准的由市国土房管局授予“天津市达标物业项目称号”。
(四)2001至2005年国家示范项目复验程序
1、凡2001至2005年取得国家示范项目称号的,由所属物业服务企业填写《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复验申报表》(一式三份)后,报送项目所在地区县物业办;
2、区县物业办在收到物业服务企业复验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复验,复验初检合格后报送市物业协会;
3、市物业协会在收到复验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保留“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区县物业办验收不合格或物业服务企业放弃复验的项目,由区县物业办向市物业协会提交文字材料加以说明,报住建部取消其称号。
三、申报时间
1、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和天津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送市物业协会。
2、申报物业管理达标和2001至2005年国家示范项目复验项目的,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送市物业协会。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开展物业项目达标创优工作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是发挥示范作用和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物业项目达标创优工作作为提高服务质量、求发展、创品牌、塑形象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住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业主关注的问题,按照标准积极整改。要以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制度和每月向业主开放设施设备养管情况等行业规定为基础,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内部监督考核,提高服务水平为保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二)加强指导,严格标准
各区县物业办要本着“加强指导、严格标准、树立典型”的原则,认真组织推动,严格把关。对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二次供水、电梯年检合格证和未组织设施设备开放的项目一律不得组织申报。同时,要及时深入物业项目按照标准,帮助企业进行自查整改提高,切实把管理规范、业主满意度高的物业项目作为示范典型项目进行推广,树立企业品牌。
附:1.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
2.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达标申报表
3.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达标申报表
4. 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
5. 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达标申报表
6. 天津市物业管理优秀工业区达标申报表
7. 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申报验收审批表
8.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复验申报表
联系人:何静 联系电话:022--23390504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达标申报表
住宅小区名称:
申 报 日 期:
管理单位名称: (章)
说 明
1、 本表由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一式三份;
2、 表格内不敷填写,可另加附页;
3、 应当如实填写,不得作假;
4、 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住宅小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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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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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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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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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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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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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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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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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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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达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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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单 位 自 检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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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预验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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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预评预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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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验收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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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 考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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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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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 标准内容
| 规定分值
| 评分细则
| 省评分值
| 部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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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础管理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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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 1
| 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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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 1
| 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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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 1
| 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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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 1
|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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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 2
|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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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建立维修基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 1
| 符合1.0,已建立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扣0.5,未建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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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 2
| 完善2.0,基本完善1.0,不完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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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 2
|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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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 2
|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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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物业管理企业制订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 1
| 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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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 2
|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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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 2
|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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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 2
|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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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 2
| 执行有关规定1.0,未执行0;公开1.0,未公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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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 2
|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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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 2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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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 2
| 符合2.0,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未设服务电话扣0.5,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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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 2
|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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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 2
| 建立并落实1.0,建立但未落实扣0.5,未建立扣1.0;及时率符合0.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3,不符合0;回访记录完整0.2,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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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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