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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龙山镇在宁波市域的位置 图1-2:慈东片区在慈溪市的位置
1、背景 龙山镇位于慈溪市东部,南临宁波市镇海区,西临慈溪市观海卫片区,辖区总面积约141平方公里。龙山镇是个新镇,按照浙政函[2008]89号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行政区域调整的批复》的决定,于2008年7月撤销三北镇、范市镇建制,其行政区域连同龙山、淡水泓围垦区划归龙山镇管辖。基于统筹建设、协调发展和完善慈东工业区发展配套的要求,需要对核心区块的各项建设尤其是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布局,编制新龙山镇核心区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演变过程 图1-4:原核心区控规规划结构图 图1-3:原核心区控规用地布局规划图 (1)行政区划调整前原慈东片区核心区块控规的编制 《慈东片区总体规划》是原核心区块控规编制的重要基础。按照慈东片区各功能区块“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原慈东片区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结合土地使用条件和设施配套要求,对慈东片区核心区拟安排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类用地进行了安排,并于2008年4月依有关程序完成了规划的审定与编制。 规划结构为“一轴一廊,两心五片”。其中“一轴一廊”分别为设施轴线及生态廊道。“两心”中主中心位于伏龙湖北端邻灵峰浦路的地段,除安排行政中心设施外,还安排片区近期急待解决的医疗、教育、金融、商贸、旅游休闲等片区服务设施;次中心位于五塘横江与灵峰浦交叉出,主要安排文化娱乐、体育等服务设施。“五片”分别为3个生活片区及2个以自然生态保护和旅游休闲为主的片区。 (2)行政区划调整后对核心区块行政中心的选址明确 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原核心区建设发展的基本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对核心区块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核心区控规显现出不适应性。由于行政中心选址位置的明确是本次规划编制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本次规划编制前进行了对行政中心选址位置的研讨工作。根据龙山镇作为慈溪市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有必要对以往该片区分区块的设施建设与当前近期建设要求进行统筹协调。 图1-5:行政中心选址比较与位置示意 图1-6:规划范围及近期建设区块的调整 按照兼顾各片、突出“两头”的指导思想,经多方案比较分析,通过市、镇及规划部门的多次协调、讨论,最终确定行政中心选址于日显路以东、灵峰路以北的区块,该选址方案在土地使用条件、设施布局的统筹与协调、景观环境等方面均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对行政中心选址位置的明确,成为本次规划编制的重要工作基础。 (3)规划前期提出的对本规划编制的重要建议 在本规划编制的前期,根据2008年12月29日龙山镇人民政府、慈溪市规划局、省院等同志的协商结果,提出以下重要建议,并达成共识。 一是项目名称的建议。由于新的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将“慈东片区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名称调整为“慈溪市龙山镇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是规划范围调整的建议。本次规划在原规划范围基础上,规划范围适当向北延伸扩大,规划范围面积由原来的13.2平方千米调整为15.2平方千米。其中,对近期拟实施建设的伏龙湖以北的1.9平方公里用地和五塘横江以西的1.2平方公里用地明确地块控制图则,对近期建设实施控制引导。 三是启动区块调整的建议。原规划的启动区块位于伏龙湖以北的区块,考虑到新的建设要求,核心区的启动区块由两块构成,其一为原启动区块,重点安排行政管理、金融商贸、生活休闲等公共配套,其二为五塘横江以西沿灵峰路的区块,重点安排旅游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是对慈东片区规划相关内容调整完善的建议。即建议结合本次核心区规划的编制,明确对慈东片区规划中有关核心区内容的调整和完善。
1、规划范围 核心区规划范围面积约为15.2平方千米,具体为:东至慈东大道、北至蓬苑路、西至三塘横江、南至伏龙路。 2、规划重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当前慈溪市对龙山镇的总体建设发展要求,协调龙山镇在统筹设施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护自然山水资源、 图1-8:规划重点层次示意图 塑造特色景观风貌等方面对核心区建设发展的要求; 图1-7: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是以片区协调发展、龙山镇核心区设施统筹布局、近远期建设协调发展为指导,对慈东片区总体规划关于核心区建设发展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深化完善,重点明确核心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布局及相关配套。 三是按照土地使用条件以及公共服务集聚区块建设有序进行的要求,对中心区近期拟进行建设控制的区块,按照省市有关技术规定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慈溪市慈东片区规划(2006~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2009.2; (3)《慈溪市慈东片区规划(2006~2020)》2007.11; (4)国家有关规划及工程设计规范;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8.7; (6)慈溪市交通、水利、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有关要求; (7)龙山镇城镇建设、村庄建设等方面有关要求; (8)《慈溪市慈东工业区块(近中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10; (9)《慈溪市龙山镇旅游发展规划》2008.12;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本规划参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的编制要求,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本规划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慈溪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慈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管理。
图2-1:现状用地图
现状用地中,除有零星已批已建工业地块、现有慈东工业区块行政管理设施及少量公共设施外,基本为未建设地块,以耕地及山体、水面为主,其中区块内的伏龙山风景区及伏龙水库,是区块内的重要景观生态资源。 表2-1:现状用地构成表
现状行政办公设施用地一处,即慈东工业区管委会,办公用地设于自来水厂内。 现状宗教设施二处,其一为位于伏龙山上的伏龙禅寺,占地17.45万平方米,目前正在扩建施工中,建成后将成为伏龙山风景区重要组成部分;其二为位于山下村的宗教设施,拟进行迁建。 图2-2:规划区块与周边山水条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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