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D.1土石方工程、D.2道路工程、D.3桥涵护岸工程、 D.4隧道工程、D.5市政管网工程、D.6路灯工程、D.7钢筋工程 、D.8拆除工程、D.9措施工程。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4-1999),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情况以外,一律不得以具体工程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h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05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用量、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材料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本定额材料消耗量中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4.本定额材料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JLJD-CJ-2014)确定,其中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九、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工具式机械,不列入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4)的企业管理费中。
3.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确定,其中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税费。
4.本定额大型机械设备台班单价不包括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发生时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执行。
十、本定额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是按施工人员驻地、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场地和建筑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作业地点水平距离在300米以内考虑的。
十二、本定额在执行时为保证定额的标准属性,其中: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定额基价和工程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编号采用“专业类别编码”+“分部工程顺序码”+“-”+“分项工程顺序码”(如“D1-0001”,其中首位“D”指市政专业、首位“D”后 “1”土石方工程、 “0001”指人工挖一二类土)形式组成,不得简化和修改,定额发生换算时定额编号后加“换”;补充估价定额项目以“BJ×××”表示。
2.定额项目名称不得修改,需要说明的在项目名称后的“()”中注明。
十三、除另有规定外,弧形、拱形实体及装修项目均按相应直形定额项目执行,其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05。
十四、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五、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含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不含本身。
D.1 土石方工程
1、 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章。
2、 本定额包括:挖土方、挖石方、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三、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五、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八、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按四类土乘以系数1.43。
九、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时,乘以系数1.13。
十、机械挖土方开挖深度按6m以内考虑。若挖土深度在4m以内,按照相应土壤类别子目乘以系数0.85;若挖土方深度在6m以外,按照相应土壤类别子目乘以系数1.09。
十一、人工凿沟槽石方乘以系数1.4,凿基坑石方乘以系数1.8。
十二、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十三、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本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十四、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五、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六、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七、本章定额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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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1.30 1.50 1.20
| 0.77 1.00 1.15 0.92
| 0.67 0.87 1.00 0.80
| 0.83 1.08 1.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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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外径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六、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类别
| 放坡起点 (m)
| 人工开挖
| 机械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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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沟槽、坑内作业
| 在沟槽、坑上作业
| 顺沟槽方向 坑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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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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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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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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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数。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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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单位:mm
管道结构宽
| 混凝土管道 基础 90°
|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
| 金属管道
| 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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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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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以内
| 400
| 400
| 300
| 400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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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以内
| 500
| 5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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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以内
| 600
| 5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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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以上
| 700
| 60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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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管道结构宽: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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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7、 土石方运距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 推土机、铲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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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及人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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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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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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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八、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执行基坑定额。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 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九、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量按90%计算,人工土方量按10%计算,人工挖土按实际挖深套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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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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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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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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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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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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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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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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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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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各种半成岩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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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 质 岩
| 软岩
| 强风化的坚硬岩或硬岩 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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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软岩
| 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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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硬岩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