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大纲)
“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技术指引
北京巨方合众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技术报告
第二部分 规划图集
第三部分 政策文件
第一部分 “三规合一”技术报告
第一章 总则 4
一、 规划背景 4
二、 编制目的 4
三、 适用范围 4
四、 编制依据 4
五、 编制原则 4
六、 规划期限 4
七、 指导思想 4
第二章 “三规”成果梳理 4
一、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4
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
三、 城乡规划 5
第三章 “三规”差异分析 5
一、 规划目标差异化分析 5
二、 空间管制差异化分析 5
三、 建设用地规模差异化分析 5
四、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化分析 5
第四章 规划原则与技术路线 5
第五章 “三规合一”目标 5
第六章 协调策略与措施 6
一、 差异图斑协调和调整说明 6
二、 “四条控制线” 划定 6
第七章 “三规合一”远景规划 8
第八章 规划调整建议 8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8
第1章 总则
1、 规划背景
1、 国家背景——三规合一编制的必然性、合理性及发展趋势
2、 相关案例——先行先试地区的经验总结
3、 区域背景——地方对三规合一的要求及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解读
2、 编制目的
指导市区、县级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内容与成果。
3、 适用范围
明确三规合一的适用范围。
4、 编制依据
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
5、 编制原则
编制应遵循规模约束、空间优化,求同存异、内涵一致, 统筹政策,弹性布局,保障重点、差别处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6、 规划期限
长期有效(20年乃至更长)。
7、 指导思想
第2章 “三规”成果梳理
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对重点发展区域、产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明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情况。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应采用经各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县级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 城乡规划
原则上应采用经法定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或经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形成的城市规划拼合图,对于未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可作为协调参考范围,但不宜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拼合图,若需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拼合图应加以说明和标注。
第3章 “三规”差异分析
重点对各区(县级市) “三规”中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明确各内容之间的差异。重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或经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两规”)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行详细分析,确定“两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一致区域的规模、位置,“两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区域的规模、位置和图斑;同时分析重点发展区域、产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与“两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关系,分析其中差异情况。
1、 规划目标差异化分析
2、 空间管制差异化分析
3、 建设用地规模差异化分析
4、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化分析
第4章 规划原则与技术路线
制定“三规合一”的规划原则、规划技术路线等相关内容。
第5章 “三规合一”目标
主要阐述“三规合一”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建立包括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增长边界规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用地面积等相关内容的 “合一”指标体系
第6章 协调策略与措施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引领,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发展方向及重要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布局情况,研究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发展方向。
1、 差异图斑协调和调整说明
在“三规”差异分析基础上,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重点对“两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图斑进行分析,在对差异归类的基础上,制定差异协调原则和协调策略,提出差异处理建议
2、 “四条控制线” 划定
通过“三规”协调,确定“三规合一”的建设用地区、产业区块、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
建设用地控制线
1.1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在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基础上,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划定 统一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作为“三规”允许建设区域。
1.2 城市生态绿地控制线
按照相关规定将城市中大面积连片的园地、山林、水 面等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以及采取拆危建绿、拆旧建绿等措施增加的大面积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划为城市生态绿地控制线,纳入非建设用地管理。
1.3 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交通水利、其他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模,将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边界围合线划为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内不得安排城乡建设项目。
1.4 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
分析城市空间拓展方向,避让基本农田和重要的生态用地(禁止建设区),在现状建设用地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 20%范围内,划定有条件建设区, 作为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将建设用地、城市生态绿地、有条件建 设区围合线划为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作为“三规合一”城乡扩展范围和城乡规划编制范围。
产业区块控制线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工业用地布局,划定由“工业基地-工业园区-城镇工业地块”组成的产业用地区块控制线,作为产业项目选址区域。
生态控制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将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森 林公园、郊野公园及坡度大于 25%的山地、林地、主干河流、水库、湿地及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海滨陆域、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隔离绿地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控制线, 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
基本农田控制线
即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线。
第7章 “三规合一”远景规划
综合考虑区(县级市)发展趋势,明确“三规合一”规划远景目标,建设规模、空间发 展方向、产业用地布局等相关内容,确定集中建设区、产业区块、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集 中区规模和空间布局。
第8章 规划调整建议
根据“三规合一”规划,将四条控制线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对照分析,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其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要求应主要包括图斑边界调整、图斑用途调整、有条件建设区调 整、调整时序等相关建议。
城乡规划修改要求应包括城乡规划编制范围调整、涉及基本农田地区城乡规划调整、规划编制时序等相关建议。
第9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从土地管理方面、城市管理方面和协调机制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重点针对“三规”差异图斑情况、处理策略和方法,从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政 策建议和支持政策,保障“三规合一”工作的顺利推进。并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 求,梳理 “三规”运作机制,查找存在问题和矛盾点,理顺项目审批机制,从规划内容、 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理顺“三规”关系,形成“三规合一”部门间长效协 调工作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办法。
土地管理
城市管理
协调机制
第二部分 规划成果
1、 六张图
规划图件主要为“六张图”,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乡规划拼合图,“两规” 建设用地差异分析图,重点发展区域、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布局图,“三规合一”规划图, “三规合一”远景规划图。其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