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718-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部分代替DB11/T718-2010《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范围中明确本标准不适用的情况(见1):修改线路与轨道修程为经常保养、综合维修、临时补修、大修、更新改造,修改隧道、桥梁、车站、路基和涵洞修程为日常养护、综合维修、大修、更新改造,修改车辆段修程为日常养护、综合维修、大修(见4.64.9,5.5~5.8,6.5~6.8,7.5~7.8,8.58.8和9.59.7):修改桥梁上部结构各分项权重值(见6.4.4.2,2010年版的6.4.4):新增可动心轨道岔检查记录表(12号)、可动心轨道岔检查记录表(18号及以上)、碎石道床检测记录表、浮置板道床检测记录表、轨道感应板检查记录表(见附录A):一取消春、秋检,改为定期检查(见4.2,5.2,6.2,7.2,8.2,9.2):调整钢轨疲劳大修周期,取消重伤标准(见4.8.1,2010年版的4.7.2和条文说明4.2.2):补充轨底垫层、感应板、钢铝复合接触轨等内容的大修标准(见4.8.9):删除更换失效的轨枕群(见2010年版的4.7.6):删除成段改造或安装防爬设备(见2010年版的4.7.9):修改整体道床、道盆醉石道床大道花接触轨天修验收标准见4.8,9卫:增加感应板系统的检查、维修标准(见4.1.8和4.8.9.6):增加上、下接触式钢铝复合接触轨系统的检查、维修标准(见4.5.7):增加可动心轨辙岔道岔的检查、维修标准(见4.2.4和4.6.4):增加综合维修车及桥检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标准(见4.6.2):增加辊轮滑床板的检查、维修标准(见4.2.4和4.8.9):增加轨顶摩擦控制装置的检查、维修标准(见4.1.2和4.5.3):增加道岔侧向滑板的检查、维修标准(见4.2.4):在隧道专项检查中增加对隧底结构的检查(见5.3.6):在线路与轨道几何尺寸检查中增加一个轨检车偏差级别,第V级(见4.2.5):修改线路日常养护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见4.5.2.6,2010年版的4.5.2):修改道岔日常养护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见4.5.4,2010年版的4.5.4):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梁青槐、孙壮志、贺美德、徐会杰、刘敏、张伟、宋国侠、贾涛、倪克琦、邢文耐、邱荣华、杨丽明、赵文龙、马超伦、常素良、麻长鋆、李强、付佳、张江影、张跃龙、李宇杰、郭宝林、潘杰、吴晓辉、俞宏熙、万传风、刘明辉、袁吴、徐爱民、沈忱、李凤明、周绪利、张波。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718-2010。III理甄Z.Z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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