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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河桥镇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临安市河桥镇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文 本 ■ 图 集 河桥镇人民政府 二零零二年十月 文本目录 第一章 总 则………………………………………………………………………………………………6 第二章 发展规划………………………………………………………………………………………………7 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8 第一节 总体布局 第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三节 公共设施规划 第四节 道路交通用地 第五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节 景观规划 第四章 主要专业规划…………………………………………………………………………………………12 第五章 工程规划………………………………………………………………………………………………14 第一节 给水工程 第二节 排水工程 第三节 电力工程 第四节 电信工程 第六章 土地使用强度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17 第七章 附则………………………………………………………………………………………………………22 附录一 有关指标的说明…………………………………………………………………………………………23 附录二 用地构成表………………………………………………………………………………………………25 附录三 道路规划一览表…………………………………………………………………………………………26
一、新的发展要求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原石瑞乡与河桥乡于2001年合并为现在的河桥镇。以及新的文昌线的建设,为河桥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加上片区中心昌化镇对其的吸引和辐射,使其原有的定位不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需要制定全新的建设蓝图。 二、优越的区位条件 新区离杭昱高速公路出口6km,对外交通方便,与城镇中心区交通便捷。同时,新建的文昌公路是对外交通的要道,为河桥镇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河桥镇的区位优势将更加明显。 三、城镇总体规划的调整和深化 为了更好的贯彻河桥镇城镇总体规划(2002年7月编制完成),对不合理的用地进行调整,同时深化合理的规划内容,使镇区用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并为建设开发提供科学、明确的指导,河桥镇人民政府特委托我院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地理位置 河桥镇位于临安城西南48.6公里,处于昌化溪、昌南溪、浦溪汇合处。东与太阳镇接壤,南与湍口镇相邻,西北与龙岗镇,颊口镇,顺溪镇连接,北接昌化镇。 河桥镇陆路处于“中国石花洞”旅游线上,经柳溪,可直达分水、桐庐、钱塘江,地理环境优越。 本次规划的对象为河桥镇的新区,位于河桥镇东北部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质 规划用地范围内地势平坦,属河道丘陵用地,系经长期演变而形成的小平原,地块形状为南北狭长。现状多为农田用地,西靠山坡,东临昌化溪,水资源较为丰富。 2、气象气候 该地区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5.8摄氏度,季节特征明显,春秋季短,夏冬季长。常年风向频率及污染系数以东北向为最多,夏季以东北风为主。 三、现状分析 本规划区现状用地以农业用地为主,占现状建设用地的94%。现状居住建筑用地共有1.01公顷,占现状建设用地的5.2%。对现状条件的分析如下: ■有利条件 ——区位优势。本规划区位于镇区东北部镇区入口处,过境交通文昌公路从北侧经过,是经济流向的主要节点。 ——交通优势。新区离杭昱高速公路出口6km,对外交通方便,与城镇中心区交通便捷。距离昌化镇10分钟路程。 ——土地资源。具有广阔平坦的用地条件,利于统一开发建设。 ——环境优势。现在地块内河流交织,苗木成荫,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不利条件 ——地势较低,容易受洪涝灾害,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抬高地面、修筑防洪堤。 ——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需投入建设资金较大。
1.0.1 为保证浙江省临安市河桥镇新区(近期建设区)科学、合理地进行开发和建设,加强规划管理与建设管理,协调区内外关系,促进新区全面持续与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依据《河桥镇城镇总体规划》及结合有关区内发展设想与现状条件,特制定本规划。 1.0.2 本规划用地范围为:南起昌南溪,北至文昌公路,东以柳溪江为界,西枕古街。 总用地面积为19.4万平方米。 1.0.3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各项工程设计和建设,均须符合本规划,同时尚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1.0.4 本规划由文本和附件两部分组成,经批准后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本和图件如有不符,以文本为主。 第二章 发展规划 2.0.1规划目标:使河桥镇形成一个绿化系统纵横通透、居住环境舒适优越、城镇形象独特鲜明的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城镇。 2.0.2规划主题:构筑层次分明,视觉丰富,功能合理,突出人本与生态理念的现代化城镇。沿柳溪江大道突出“繁荣”,四周住宅区突出“清净”。 2.0.3开发时序与规划容量 自南而北,沿柳溪江大道向两侧分区、分块、分期开发建设,同步开发公共设施和各类住宅,以适应不同层次和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本规划区规划人口为0.21万人。 2.0.4地块划分原则: (1)尊重现有用地产权或使用权边界,原则上不跨越这一边界; (2)交通便捷,便于居民出行; (3)保持土地利用开发的地块完整性。 (4)依据地块区位级差确定地块性质。 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总体布局 3.1.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轴两区”的布局结构。 (1)一核:新区北部、柳溪江大道东侧以市民广场为中心布置行政用地,形成全镇的行政核心。 (2)一轴:以柳溪江大道为依托的行政、文化和商业主轴线。 (3)两区: 两片生活住宅区,即以柳溪江大道为界,东、西各形成一个住宅区。 第二节 居住用地 3.2.1规划用地内以柳溪江大道为界分为东西两片较集中的住宅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6.7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4.9%,住宅用地建设以一类为主,地块内部集中布置多层住宅,临街住宅多采用商住(C/R)形式。居住小区按《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套各类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2.2 住宅区内不独立设置公共服务中心,考虑用地的集约经营,在园区北侧行政中心集中布置公共服务中心,设置行政管理、文体科技活动中心和医院等,同时也为居住用地服务。 第三节 公共设施规划 3.3.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以市民广场为核心布置行政办公用地,形成河桥镇新的行政核心区。办公用地安排见表3-1。 表 3-1 办公用地地块安排一览表 名称 地块编号 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曙光村委 A-2 0.07 2.5 30% 河桥镇政府 A-8 1.34 2.5 30% 3.3.2商业用地 规划将在柳溪江大道两侧开辟步行商业街,结合旅游观光,布置形成具有旅游观光特色的商业用地,形成商业游憩一条街。商业用地安排见表3-2。 表 3-2 商业用地地块安排一览表 名称 地块编号 容积率 绿地率(%) 商住综合用地 A-4、A-6、A-7、A-10、A-13、A-14、B-1、B-3、B-4、B-6、B-7、B-9、B-11、B-13、B-15、B-17 3.0 15% 商业金融用地 B-18、B-19 3.0 25% 3.3.3市场用地 在新区南侧布置一处农贸市场用地,用地面积0.28公顷。 表3-3 市场用地地块安排一览表 地块编号 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化率(%) 备 注 B-16 0.28 1.0 20% 农贸市场 3.3.4文体科技用地 在市民广场以南设置文体科技用地,总占地0.42公顷。 表3-4 文体科技用地地块安排一览表 地块编号 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化率(%) E-13 0.79 1.3 30% 3.3.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新建河桥镇人民医院,位于市民广场南侧,占地面积0.63公顷。 表3-5 医疗卫生用地地块安排一览表 地块编号 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化率(%) 备 注 A-12 0.63 2.5 30% 河桥镇人民医院 第四节 道路交通规划 3.4.1规划道路网为方格状,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主干路道路红线为20—24米,次干路为12—16米,支路为8—10米。 3.4.2道路网布局、道路宽度、断面形式见“道路系统图”。 3.4.3广场用地规划:以柳溪江大道为轴线,设置市民广场,用地面积分别为1.11公顷,并与南侧滨河绿地形成了通透的视觉走廊。 第五节 绿地系统规划 3.5.1规划区内公共绿化用地为1.41公顷,人均6.71平方米。在布局上突出地方特色,依山就水,绿地系统以原有自然水系为脉络,向整个区块内延伸渗透。主要以柳溪江、昌南溪为主要绿化依托水系,在区内形成一条贯穿南北的绿化长廊,并在南侧形成节点。 3.5.2公共绿地用地布局 表3-6 公共绿地用地一览表 地块编号 面积(公顷) 级别 B-10 0.54 城镇公共绿地 B-20 0.15 城镇公共绿地 3.5.3规划绿地率不小于30%,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5%。 第六节 景观规划 3.6.1整体构思 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城镇特色的营造,使城区的空间分区合理,视线走廊通透。利用现有的山体和水系组织景观核心和景观轴线,结合广场、河流、开敞绿地等要素构成细致的景观和特色空间,体现自然生态的主题。注重道路的通达性,同时在镇中心构建具有特色的商业步行街。 3.6.2景观功能元素包括景观结点、景观轴、景观区三种类型。市民广场和滨河绿地构成新区的景观结点,柳溪江大道为商业步行景观轴,居住风貌区和行政形象景观区构成新区两个风貌区。 第四章 主要专业规划 第一节 防洪 4.1.1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防洪标准》中对建制镇的要求,在镇区按20年一遇的标准设置防洪堤,并疏浚河道,提高泄洪能力。 第二节 消防 4.2.1 新区内不设消防站,发生灾情主要由昌化镇消防警力支援。 4.2.2 消防给水与工业区市政给水管网相结合,按规范沿道路每隔120米左右布置消防栓。新区最不利点的市政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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