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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充分保障居民的居住权、切实维护阳光权,引导设宜居城市,规范筑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03年版)、《甘肃省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筑人居环境规划管理的通知》(甘规[2009]13号)、《天水市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设工程项目,规划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按照有关规定,凡涉及需满足日照要求的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设单位须同时报送该项目对周边筑及筑本身日照影响情况的《日照分析报告》。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第四条设单位可自行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或筑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计算,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们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筑管理的依据。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第六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1、需要有日照分析的筑为居住,幼/托教室、生活用房及活动场地,中小学普通教室,医院病房,老年公寓等筑。2、住宅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两个居住空间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教室及生活用房(活动场地应有不小于1/2的活动面积)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4、中小学普通教室、医院病房、老年公寓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5、旧区改的项目内新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需满足以下标准:興尚理筑Z.Z心
对旧区改设项目可降低为不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的住宅户数应控制为:低层、多层小区其户数不大于总户数的5%,其他高层、中高层小区或高层、中高层、多层混合的小区其户数不大于总户数的3%。旧区改项目在《规划条件通知书》中必须明确注明。6、在原设计筑外增加任何设施(如广告牌、大型空调室外机等)不能使相邻住宅筑现状获得的日照时间降低。7、原有筑不满足日照标准的,新筑不能对其日照影响加剧。第七条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日照分析筑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拟筑物的遮挡范围和周边现状筑对其的遮挡范围。(遮挡范围可通过日照分析软件计算得出)。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在的的筑也应纳入日照分析计算范围。(在筑和已批待筑可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3、筑的阴阳台及屋顶部分,包括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等有影响因素的设施应按实际造型壁并纳入分新.N正第八条日照分析的次序和方法1、在进行日照分析时,应先分析现状筑的日照状况,再分析拟筑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做出对比,确定拟筑成后日照是否有影响,影响的位置和影响程度。2、分析范围内有多幢筑时,其对筑范围产生的日照影响应综合叠加后计算结果。3、筑自身的遮挡影响须纳入分析。4、当分析范围内筑室外地坪存在高差时,应要以最低筑室外地坪为基准点,设置筑高度时为筑实际高度+室内外高差+(当前筑室外地坪标高-最低筑室外地坪标高)。在计算筑首层窗台面时应为0.9米+室内外高差+(当前筑室外地坪标高-最低室外地坪标高)。5、须满足日照要求的筑,当局部楼层作为商店、管理办公、停车、架空等非居住功能使用时,日照计算起点从最底层住宅窗台面起算。第九条日照分析软件需采用清华筑日照分析计算软件:日照分析技术参数按下列执行:興素前网Z.
1、日照基准年:公元2001年;2、计算起止时间:大寒日:8:00-16:00(真太阳时)、冬至日:9:00-15:00(真太阳时):3、计算经纬度:天水市,东经105°42'、北纬34°37':4、最小连续时间:30分钟:5、时间间隔:1分钟:6、网格间距:水平面5米,立面1米;7、计算起点:有日照要求筑的首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8、计算方式:满窗日照。以上标准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第十条筑窗户日照计算规则1、满窗日照的计算宽度: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小于等于2.4m的窗户,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4m的窗户,按窗户任意2.4m宽度的一段计算。2、落地窗或低窗的日照标准计算起点是距首层住宅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见附图一)3、非落地凸窗的日照标准计算起点是外墙主体所在位置的距室内地坪0.9m高的位置。(见附图二)4、落地凸窗日照计算起点仍是外墙主体的延长线距室内地坪0.9m高的位置。(见附图三)5、阳光室、封闭阳台在日照计算时以外墙主体的延长线距室内地坪0.9m高的位置为计算起点。(见附图四)6、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以窗户洞开为日照计算起点。(见附图五)7、当异型外墙突出部分大于等于6m时,则被认为是一个单独的居住空间,日照计算起点应为异型外墙主体距室内地坪0.9m高的位置。(见附图六)興尚理筑素前网ZC.NE1
3.4现状平面日照等时线图:3.5现状立面日照等时线图:3.6规划平面日照等时线图:3.7规划立面日照等时线图。4、日照分析结论及成果图纸上须由计算人和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设计出图章。规划道路条第十三条当拟筑影响导致现状筑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应修改规划设计方案:教育、医疗、老年公寓等公益性筑影响导致现状筑日照标准低于规定要求时,在受影响户不超过总户数的3%的前提下,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设单位可以采取补偿或置换的方式与受影响住户达成协议,并将其作为方案报审的附加材料:在受影响户超过3%时,应修改规划设计方案。第十四条责任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真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灯门之3其日照分析单位和复核单位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日照分析单位应对日照分析中所引用的资料和数据核实无误。由于日照分析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和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天水市规划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附图1-3请点击下载附图4、5请点击下载相关解释:1、在原设计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设施:如广告牌、大型空调室外机等。原有日照标准:原住宅筑实际获得的日照时间。2、居住空间:除卫生间、厨房、储物间以外的居室都是居住空间。3、原有筑不满足日照标准的,新筑不能对其日照影响加剧。对不合法的筑物不考虑日照影响。理筑素前阀Z.Z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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