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959.9一2008/IEC60519-9:2005前言本部分除第16章外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5959《电热装置的安全》有如下13个部分: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GB5959.1-2005,IEC60519-1:2003,IDT);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2一2008,IEC60519-4:2006,IDT);-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3一2008,IEC60519-3:2005,IDT);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一2008,IEC60519-2:2006,IDT);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一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1一2004,IEC60519-21:1998,IDT):第5部分:等离子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5一1991,eqv IEC60519-5:1980);第6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6一2008,IEC60519-6:2002,IDT);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7一2008,IEC60519-7:2008,IDT):第8部分: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GB5959.8一2007,IEC60519-8:2005,IDT);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9一2008,IEC60519-9:2005,IDT);第10部分:对工商业用电阻仿形加热系统的特殊要求(IEC60519-10:2005,待转化);第11部分:对液态金属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设备的特殊要求(GB5959.11一2000,idt IEC60519-11997;L子个闪∠.U∠DU.NEI-第13部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13一2008)。本部分为GB5959的第9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1EC60519-9: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第二版,英文版)。为便于使用,对于IEC60519-9:2005,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本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序言;一考虑到我国保护人身安全的要求和高频介质加热装置为综合性的机电成套设备,在采用IEC60519-9:2005时,其范围扩展到对有关人身和包括必要的机械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代替GB5959.9一1989《电热设备的安全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与后者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仅列项目名称):一全文“本标准”改为“本部分”,全文章条编号和标题基本按IEC60519-9:2005对应修改,第1、2、3章标题编写按GB/T1.1规定;范围中增加“注:按CISPR11《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中,为主要的工科医(ISM)频率指定了一些优先选用的频率。”;范围增加“GB5959.1一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电压区段指的是工频供电电压。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某些电路中(如在内装变压器的发生器中),直流、交流或射频电压会有更高值。”;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原“3.1~3.9”9条术语和定义;Z.Z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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