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1 总 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2.0.2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2.0.3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2.0.4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2.0.5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1 绿道功能 3.1.1 休闲健身功能: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的场所和途径,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1.2 绿色出行功能: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服务,丰富城市绿色出行方式。 3.1.3 生态环保功能:绿道有助于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缓解热岛等,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及迁徙廊道。 3.1.4 社会与文化功能:绿道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促进人际交往、社会和谐与文化传承。 3.1.5 旅游与经济功能:绿道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城乡互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沿线土地价值。 3.2 绿道组成 3.2.1 绿道包括游径系统、绿化和设施。(详见表3-1) 表3-1 绿道组成 系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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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素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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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游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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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行道
| 包括绿道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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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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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行骑行综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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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接驳点
| 与交叉口、立交设施、码头、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等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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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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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设施
| 服务设施(驿站为综合服务设施载体)
| 管理服务设施
| 包括管理中心、游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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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商业设施
| 包括售卖点、餐饮点、自行车租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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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憩健身设施
| 包括活动场地、休憩点、眺望观景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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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普教育设施
| 包括科普宣教、解说、展示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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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障设施
| 包括治安消防点、医疗急救点、安全防护设施、无障碍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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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卫生设施
| 包括厕所、垃圾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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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设施
| 环境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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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电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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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排水设施
| 包括排水河道、沟渠、管道、箱涵、泵站、雨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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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燃气、供热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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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识设施
| 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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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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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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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1 绿道分级 4.1.1 根据空间跨度与连接功能区域的不同,绿道分为区域级绿道、市(县)级绿道和社区级绿道三个等级,绿道规划应与各级城乡规划相衔接。 4.1.2 区域级绿道:指连接两个及以上城市,串联区域重要自然、人文及休闲资源,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风景旅游网络构建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4.1.3 市(县)级绿道:指在市(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连接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自然与人文节点的绿道。 4.1.4 社区级绿道:指城镇社区范围内,连接城乡居民点与其周边绿色开敞空间,方便社区居民就近使用的绿道。 4.2 绿道分类 4.2.1 根据所处区位及环境景观风貌,绿道分为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两类。 4.2.2 城镇型绿道: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依托和串联城镇功能组团、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出行的绿道。 4.2.3 郊野型绿道: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连接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农业观光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乡村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和生物迁徙等的绿道。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5.1 规划设计原则 5.1.1 系统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城乡发展,衔接相关规划,整合区域各种自然、人文资源,加强城乡联系,引导形成绿色网络,发挥综合功能。 5.1.2 人性化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为重点,注重人性化设计,完善绿道服务设施,保证城乡居民安全、便捷、舒适的使用。 5.1.3 生态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尊重生态基底,顺应自然机理,对原生环境和自然、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历史人文资源最小干扰和影响,避免大拆大建。通过绿道有机连接分散的生态斑块,强化生态连通和“海绵”功能,构建连通城乡的生态网络体系。 5.1.4 协调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与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排水防涝、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环境治理等相关工程相协调。 5.1.5 特色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充分结合不同的现状资源与环境特征,突出地域风貌,展现多样化的景观特色。 5.1.6 经济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利用现有设施,严格控制新建规模,降低建设与维护成本。鼓励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材料、设备等。 5.2 规划设计成果 5.2.1 绿道规划设计分为绿道网规划及绿道设计两个层次。绿道网规划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绿道系统布局,绿道设计是单条绿道的实施性设计。 5.2.2 绿道网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三个部分。规划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详见表5-1。 表5-1 绿道网规划成果及主要内容 成果形式及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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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
| 规划图纸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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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要素分析评价,上位及同级相关规划分析,规划范围、依据与期限;规划目标与原则,绿道网布局结构分析,绿道网分级与分类说明,绿道游径系统、绿化、设施的规划要求,绿道网分期建设规划说明,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
| 现状综合分析图
| 可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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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位及同级相关规划分析图
| 可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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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网总平面图
| 宜对绿道进行统一编号,反映与相邻区域绿道衔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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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分级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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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分类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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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游径系统规划图
| 宜明确绿道游径及交通接驳点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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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绿化规划图
| 宜明确绿化带规模、绿化特色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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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设施规划图
| 包含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规划,服务设施规划应反映驿站分级体系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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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分期建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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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绿道设计应符合绿道网规划。绿道设计可分为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各阶段均应包括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两部分。 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见表5-2; 2.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见表5-3。 表5-2 方案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 成果形式及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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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
| 设计图纸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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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及绿道网规划分析,设计范围与依据,设计理念与原则,布局结构分析,绿道游径系统、绿化、设施的设计说明,投资估算
| 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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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及绿道网规划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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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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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竖向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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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游径设计图
| 包含交通组织分析图及标准段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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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植物配置图
| 标准段植物布局及典型植物群落种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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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站设计图
| 包含位置及平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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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及小品布局图
| 包含位置、平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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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绵功能设施布局图
| 包含雨水渗透、滞蓄、净化,雨污水处理等绿色设施和灰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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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管线及设施布局图
| 包含给排水、电气等干线布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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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节点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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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果图及意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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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 施工图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 成果形式及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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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
| 设计图纸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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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及设计条件,各专业工程设计技术要点,工程量清单和概算
| 总平面图
| 可分幅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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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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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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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竖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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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径铺装及做法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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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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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及小品详图
| 包含局部放大平面图、做法详图、子项详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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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驿站设计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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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各专业设计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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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绿道选线 6.1 基本要求 6.1.1 应充分利用现状自然肌理的开放空间边缘(水系边缘、农田边缘、林地边缘等),以及现有步行及自行车交通道路等作为绿道选线的依托,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 6.1.2 应就近联系各级城乡居民点及公共空间,方便市民使用;同时尽可能连接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节点,体现地域特色。绿道串联节点的衔接要求详见表6-1。 6.1.3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绿道线路宜网状环通或局部环通,可依托绿道连接线加强绿道的连通性,并满足绿道连接线长度控制要求。 6.1.4 应综合考虑环境现状,包括可依托区域的长度、可达性、建设条件等因素,对绿道选线进行多方案比选,最终确定绿道的适宜线路。 表6-1 绿道串联节点的衔接要求 节点分类
| 节点
| 衔接联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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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 居民点
| 城镇居住区,乡村居民点
| 结合居住区步行系统,尽量衔接联系居住区内集中绿地及配套服务设施,保证绿道网络贯通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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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
| 文娱体育区、公园绿地、广场
| 保证步行系统连续,自行车、公交等交通方式衔接顺畅,优先连接市民使用频繁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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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景观 节点
|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水库和湖泊湿地、海岸、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观光农业园
| 应尽量利用现状游步道,并与已有服务设施相衔接。遵循生态影响最小的原则,避开生态敏感区,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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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 节点
| 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传统村落、具有成片地域特色建筑的街区、历史文化遗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应尽量利用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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