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3.1.9,6.3.6,7.3.20,8.1.2,8.2.5等黑体字标注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城科技促进会组织有关单位在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进行了全面修订。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放坡:5.支挡式结构:6.土钉墙:7.地下水控制:8.基坑开挖:9.监测:附录A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内容:附录B锚杆钢腰梁按简支梁考虑时选型参考表:附录C渗透稳定性验算。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原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第3.1.2,3.1.4,3.1.5(1)、(2),3.1.6,3.1.7,3.7.3,3.7.4,3.7.5,3.7.6,3.7.8,3.7.13,6.3.6,6.4.2等条(款)进行了条款的部分内容调整或条款号调整;2对第3章勘察要求进行了修改:3将原规程第5章标题改为支挡式结构,增加子双排桩的设计内容,并对其他节的内容进行了补充:4.将原规程3.7节独立成章,作为第8章:5新增第9章:6删除了原规程中附录B、附录C内容,新增加附录B及附录C内容。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贵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设委员会归并组织实施。由北京城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议,请寄送至北京城科技促进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北京工大厦B座516室:邮政编码:100055)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华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科技促进会本规程参编单位: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材地质工程公司理甄Z.Z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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