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商贸中心
弱电系统初步设计
项目设总:
审 定:
审 核:
校 对:
编 制: 马 健
2003年4月28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商贸中心
初步设计说明
弱电部分
1.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工业企业通讯设计规范》(GB50196-94);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编制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商贸中心初步设计要则》.
2.设计范围
本设计包括:电话通讯系统;电缆电视系统。
3.电话通讯系统
3.1 电话容量及系统设计
本工程主要由A,B两幢塔楼及裙房组成,其中裙房部分为商业用房和娱乐用房,A,B两幢塔楼公寓式办公,为了减少一次性投资,使用灵活方便,本工程不设程控交换机,采用虚拟交换机系统,即由地块附近的电信市政网直接引入光纤至楼内,在楼内设一光端机房(位于裙房一层),由此将用户线分配至楼内各个用户。整个工程所需电话用户容量初装容量为600门,终局容量为1000门
3.2 线路敷设
由市政通讯网引入本楼,在此楼内的一层设一通讯机房(光端机房),由该通
讯机房敷设通讯电缆至各层的配线架。进入A,B各楼的通讯电缆经垂直管井,沿
弱电井内的垂直桥架敷设,电话配线箱在各层的弱电井内安装,由弱电井内配线箱引
出的通讯电缆至各用户端口的线路穿电线管埋地或埋墙敷设。
裙房部分的用户端口结合二次装修确定。本次设计每层予留40个用户。
4. 电缆电视(CATV)系统(含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
4.1用户容量及系统设计
在楼内建立一套CATV系统,在裙房屋面设二套卫星节目接收天线,卫星信号和有线电视信号引入位于大楼底层的电缆电视前端机房,由此经分配-分配-分支网络至各建筑物的前端箱,再经分配-分支网络引至各用户端口。整个工程约为404个用户。
4.2 线路敷设
建筑物内的电视电缆线路采用沿桥架或穿管埋地或埋墙敷设。用户线路放大器,分配,分支器,安装在弱电井内或走廊上方的吊顶内。若与其他弱电系统合用桥架,中间需加隔板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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