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报告(5月)第2页共47页
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月度报告
(2011年5月)
德盛行地产机构
市场研究中心
2011-6-10
目录
数字楼市(2011.5) 3
第一章 市场资讯 4
1.1 经济与政策 4
1.2 市场动态 8
1.3 规划城建 9
第二章 土地市场 12
2.1 挂牌土地拍卖情况 12
2.2 土地出让情况 13
2.3 土地出让分析 15
2.4重点地块介绍 16
第三章 房产市场 21
3.1 德盛指数 21
3.1.1武汉市房地产吸纳指数 21
3.1.2指数应用 21
3.2 月度成交分析 22
3.3不同价格区间商品住宅销售情况 23
3.4 不同面积商品住宅销售情况 24
3.5 区域成交分析 24
3.6 供应分析 25
3.6.1供应情况 25
3.6.2供应分析 31
3.7 商业地产概况 33
第四章 片区市场分析 35
4.1 武昌南片区综述 35
4.2武昌南片区基础条件 36
4.3 武昌南片区利好因素 39
4.4 武昌南片区房地产市场特征 40
4.4.1 片区项目布局 40
4.4.2 片区在售楼盘情况 40
4.4.3 片区市场分析 41
4.5 片区典型个案分析 41
数字楼市(2011.5)
土地市场(5月)
成交宗数:13宗
成交面积:65.84万方
成交金额:30.46亿元
成交可建面积:136.11万方
商品房市场
房地产吸纳指数(德盛指数):72.84点
商品房新增供应面积(5月):233.65万方
商品住宅新增供应面积(5月):191.58万方(约19158套)
成交套数(5月)8539套
成交均价(5月)6252元/㎡
第一章 市场资讯
1.1 经济与政策
发改委:商品房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罚款5000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12日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发展改革委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有关价格法规,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通过严厉惩处,切实保障《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贯彻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来源于《新华网》)
【点评】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加大了开发商的销售透明度,有助于购房者理性消费,同时也利于房地产企业提高信誉度。另外,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将使“捂盘惜售”存有一定难度,加快开发商推盘节奏,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本次,发改委提出对未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以重罚,是在进一步落实5月1日开始实行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表明国家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
但就目前市场的房价走势来看,一房一价的规定在短期内并未起到明显的作用,个别楼盘隐性涨价的现象依然存在,或许政府调控措施的精准度还有待提高。
两部委发文要求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
5月11日,财政部和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两部委还要求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各地要研究制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并对公共建筑实行用能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的建筑,将采取增加用能成本或强制改造措施。(来源于《新京报》)
【点评】为营造视觉效果,标新立异,一些大城市纷纷建起了不少外形奇特的建筑,追求外形的奇特,而忽视建筑节能的要求,如片面设计大幕墙,导致空调能耗居高不下等。就长远来看,单方面地追求建筑外立面的新颖,而忽视建筑本身的节能减排是不可取的,“绿色地产”、“生态地产”、“节能地产”才是行业主流。
国土部发文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5月12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已印发。《意见》要求,积极发挥招拍挂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预申请制度、土地交易平台、土地出让合同,积极探索招拍挂出让方式创新,保持地价平稳合理调整。
《意见》明确,市、县在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用地出让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地块、地段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时,一并向社会公示申请用地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肯定了“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恰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落实政府促进土地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有效合理调整房价地价,保障民生,稳定市场预期的目标。
《意见》要求,完善土地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网上发布出让公告信息,明确土地开发利用、竞买人资格和违约处罚等条件,组织网上报价竞价并确定竞得人。(来源于《经济参考报》)
【点评】轮番竞价导致地价高涨、地王频出,而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副作用”也被越来越多的公众所关注。一方面,招拍挂造成地价高涨,资金门槛提高,一些核心地块只有少数大开发商才有实力参与,使得土地迅速向少数大开发商集中,造成土地垄断局面;另一方面,土地招拍挂令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现象日益严重。
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积极发挥招拍挂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运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招拍挂的创新办法,有效完善土地交易平台,对抑制地价上涨,地王频出现象起到利好。
国土部:集体土地2012年底前未确权将暂停征收审批
5月13日,国土资源部等下发通知,到2012年底,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确认到每个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的,土地征收审批将暂停。
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根据2010年中央1号文件,国土部、财政部、农业部负责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通知要求,今后各地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禁止流转。(来源于《新京报》)
【点评】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经过确权登记,才能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另外,先确定好流转的主体,能有效防止出现农村土地“被流转”或者“代流转”的情况。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表明政府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5月18日起,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来源于《中新网》)
【点评】这是央行年内第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去年以来第十一次上调,本次上调大约可锁定商业银行3700亿元资金,至此,大型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升至21%的历史高位,中小金融机构也将高达17.5%。
就房地产行业而言,此举将再度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度,提升其融资成本。同时,由于银行将要再度向央行上缴准备金,个人房贷业务或将继续收紧。
住建部: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 严查建设违法违规
5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履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同时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质量监管重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整改。
通知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批准项目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施保修。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通知还要求,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协调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来源于《京华时报》)
【点评】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历来都是政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这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减少来自刚需的恐慌性需求,防止房价和销量的暴涨暴跌;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
在国家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一些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严查建设违法违规,有利于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1.2 市场动态
我市今年建3万套公租房
今年公租房建设大提速,计划新建3万套,首次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3万套公租房都要求年底前开工,房源渠道多样化,包括新建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经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