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
地产项目绩效考评协议书
甲 方:地产集团
总 裁:
乙 方:项目公司
总经理 :
、
签订日期:二OO八年元月
项目绩效考评协议书
甲 方:地产集团 乙 方:项目公司
总 裁: 总 经 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项目签订如下考评协议:
1、 绩效考评内容如下:
(表一)
项 目 | 考评指标 | 考评指标值 | 权 重 | 考核部门 |
经营 指标 | 营业收入 | 万元 | 30 | 集团审计部、地产财务管理部 |
| 经营利润率 | | 35 |
|
| 经营活动资金净流量 | 万元 | 20 |
|
管理 指标 | 变更签证率 | % | 3 | 地产工程预结算部 |
| 工程监察 | 见说明 | 3 | 地产审计监察部 |
| 办证进度 | 年月日 | 4 | 地产行政管理部 |
| 销售进度 | 年月日 | 5 | 地产财务管理部 |
合 计 |
| | 100 | |
扣分 指标 | 重大事故 | 见说明 | | 地产行政管理部 |
| 预算执行偏差率 | 见说明 | | 地产财务管理部 |
注:① 经营指标说明: “营业收入”为 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实现的营业收入,按揭销售的按签订销售合同并收到首期款为确认标准,分期付款的以签订合同并收到合同金额的50%以上确认收入。
“经营利润率”实际值=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税前利润/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资金净流量”是指项目清算时总体实现的经营活动净流量,经营活动支出包括清算时应付未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工程款尾款、相关费用等。 此项指标考核海岸一二区、二期一阶段。
经营指标得分值=(实际值/考评指标)*权重。当经营项目各项指标实际值≤考评指标值*60%时,得分为0分。
“营业收入”指标的最高得分为权重的115%,“经营利润率”指标的最高得分为权重的120%, “经营活动资金净流量”最高分为权重分,最低分为0分。
②变更签证率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造价占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对以模拟清单招标的项目则为施工前发放的最后一版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预算造价)金额的比例。工程变更造价包括除合同约定奖励外的工程赶工费、内容实质为变更签证的补充协议等未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但因实际需要增减的造价。 设计变更除因设计错漏原因引起的变更。 该指标值小于等于考评值得满分,每大于指标值 1 %扣1分,扣完为止。
③工程监察指地产集团审计监察部、地产集团规划设计部在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不按规定更换材料等),以地产集团审计监察部出具的工程整改通知书为准,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④办证进度指 项目必须在 年 月 日前通过政府部门综合验收并确权,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办证进度每推迟一个月扣2分,扣完为止。最高分为权重分。
⑤销售进度中的“销售”与营业收入的界定标准相同。当 年 月 日项目销售完成率大于等于95%时,指标值为权重分。销售完成率= 年 月 日项目实际累计实现销售面积/项目总体销售面积。销售进度每推迟一个月扣2分,扣完为止。最高分为权重分。
⑥重大事故指项目在进展过程中发生的因管理疏漏导致的如人员伤亡、民工闹事、罢工等严重影响企业集团及地产集团声誉的事件,每发生一起从总体得分中扣减3分。
⑦预算执行偏差率 预算执行偏差率采取倒扣分制,预算执行偏差率= |实际经营指标-预算经营指标| / 预算经营指标,当经营利润预算执行正向偏差率大于35%或负向偏差率大于30%时,超出部分每超5%扣1分;当不含税净收入预算执行偏差率大于20%时,超出部分每超5%扣1分;合计扣分不超过3分。
二、绩效奖励部分
甲方根据项目经营完成情况计算乙方的绩效奖励。
整体项目考评
待项目实现销售面积完成项目预算销售面积的95%以上时,进行项目清算。甲方对乙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根据项目整体利润计提项目绩效奖励,再根据表一考评得分确定应发绩效奖励,并对项目绩效奖进行全面清算,多退少补。具体计提方法如下:
1) 当项目实现的经营利润≤考评营业收入值*考评经营利润率*60%时,乙方当年不计提绩效奖励。
2) 当考评营业收入值*考评经营利润率*60%<项目实现的经营利润≤考评营业收入值*考评经营利润率*80%时,甲方按 计提绩效奖励;
3) 当考评营业收入值*考评经营利润率*80%≤项目实现的经营利润时,甲方按 计提绩效奖励;
应计提的绩效奖励再与表一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具体挂钩办法如下:
1)当绩效考评得分<50分,预发绩效奖励发放比例=0%;
2)当50分≤绩效考评得分<95分,预发绩效奖励发放比例=绩效考评得分%;
3)当绩效考评得分≥95分,预发绩效奖励发放比例=100%。
三、乙方绩效奖励的支付办法
乙方绩效奖励支付办法遵照《地产发展集团2008年度绩效考评协议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总经理2008年度应发绩效奖励分三年递延支付,分别为50%、30%与20%。实行递延支付的绩效奖励按内部贷款利率的50%计算利息补偿。乙方第一责任人递延部分的发放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乙方第一责任人年度基本绩效奖励总额为 万元,其中 万元与地产发展集团整体挂钩,由地产集团统一分配,万元与项目挂钩,最高不超过项目公司计提总额的40%。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根据甲方董事会决定对乙方第一责任人实施负向激励,从绩效奖中扣除:
(1)、出现因故意或过失发生的违规违纪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追究事件,对当事人的罚金可从绩效奖中扣除;
(2)、当项目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异常,则启动集团预警程序,根据集团管委会决议对相关人员实施负向激励,从绩效奖中扣除。
乙方考评可发放的绩效奖励在项目考评工作结束后支付。
四、其他事项
1、经集团同意,如需调整项目经营模式,可对本协议书相应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2、如项目规划指标或企业集团下达的指标与责任制签订时有重大变化时,相关考评指标值可作相应调整。
3、乙方在本协议书的前提下分解制订乙方内部绩效考评方案,并报甲方备案。
4、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出现严重失控或重大失误时,甲方有权对本协议书提出修订或决定终止本协议书的执行。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由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
甲 方:地产集团 乙 方:项目公司
总 裁: 总 经 理: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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