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制度
目 录
1、 管理目标
2、 管理网络图
3、 公司管理制度
4、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 与各承包班组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6、 其它
***项目部工程管理目标
质量管理目标----省级优良工程、争创省级样板工程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达标创优
文明管理目标----省级文明工地
******项目部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目 录
1、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2、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3、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4、 门卫制度
5、 夜间值班制度
6、 人员进出场制度
7、 夜间施工报批规定
8、 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规定
9、 项目部职工守则
10、 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11、 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
12、 泥工操作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3、 钢筋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4、 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5、 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6、 油漆玻璃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7、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18、 食堂管理制度
19、 家属探亲制度
20、 临时探亲访友检查制度
21、 项目财会管理制度
22、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23、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4、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5、 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26、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27、 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28、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29、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30、 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31、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2、 项目经理岗位制
33、 项目主管岗位责任制
34、 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35、 质量员岗位责任制
36、 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37、 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38、 安保人员岗位责任制
39、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40、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41、 财会员岗位责任制
42、 门卫岗位责任制
43、 塔吊岗位责任制
44、 人货电梯操作岗位责任制
45、 防火检查制度
46、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47、 木工间防火制度
48、 食堂防火制度
49、 项目办公用品、财产管理制度
50、 请假制度
51、 办公制度
52、 仓库保管制度
53、 材料入库制度
54、 器材领取制度
55、 厕所管理制度
56、 浴室管理制度
57、 集体宿舍制度
58、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59、 安全活动日制度
60、 标准养护管理制度
61、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62、 各工种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63、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64、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65、 门卫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66、 办公室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 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 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 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 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 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 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 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 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 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 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 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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