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世纪摩登商业铺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自愿将在致远?世纪摩登购买的铺位出租给乙方,铺位的具体位置(附图说明),面积 平方米。
2、 甲方保证所出租铺位,在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同时交给乙方,交付标准(含附属设施)均以开发商交付给甲方的标准。
3、 租期十年,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
4、 年租金按该铺位总价款 元的8%计算,并于每年起租日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年租金,金额为 元整。逾期支付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5、 在租期内,无论国家利率如何调整、物价是否变化以及乙方的经营是否盈利等情况,本合同租金标准不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租金。
6、 乙方在租赁期内统一经营就该铺位招商、招租、经营等事宜,均无需甲方另行同意。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干扰。
7、 甲方允许乙方或乙方许可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铺位时,可以进行相应装修和增加相关附属实施。
8、 在租赁内,乙方自行承担所租铺位所产生的水、电、物管费以及经营期间的相关费用。
9、 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出售该商铺,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新业主应依法继续本合同。
10、 该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对甲方的租金支付承诺,由四川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附《四川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书》。
11、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约(含擅自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10年总租金50%的违约金。
2、 因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赔偿相应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3、 若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必须维持合同的继续履行,不得影响乙方的整体统一经营。
4、 若因不可抗拒因数而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算违约。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公证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担保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