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地产集团
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提高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地产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有效地降低工程成本,实现集团确定的成本控制指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开发项目的工程类招标工作。
第3条 工程类招标指所有为完成项目开发而实施的各项施工承包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总承包;
2、 地质勘察、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工程、
防水工程、保温工程;
3、 精装修工程、外窗工程、幕墙工程;
4、 机电安装各分项工程;
5、 园林绿化各分项工程;
6、 工程监理等。
第4条 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施工和监理必须实行招标。由于特殊原因而无法进行招标的,须报集团招标委员会书面批准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议标。
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和监理,各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招标。但须由各公司工程部书面填写《工程议标申请表》(见附件二),报各公司招标组织机构审批。
第5条 所有工程类招标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第6条 最终确认可参加各项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三家。不足三家时,应在正式发标前,按本办法及时补充合格的投标人,以满足不少于三家投标人的要求。特种工程的专业施工单位不足三家时,可由公司招标工作组决定议标,但须报集团备案。凡未达到三家投标人,且未经公司或集团批准而进行的招标一律无效,同时集团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7条 对于分标段进行招标的工程,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标段的投标。
第2章 招标组织机构和权限
第8条 集团设立招标委员会,主任由集团总裁担任,副主任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总监担任,成员有各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
第9条 各公司设立招标工作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组员有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
招标工作组分为商务组和技术组,商务组由预算部经理负责,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进行监督;技术组由工程部经理负责,设计部配合。
第10条 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总承包及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中标人必须由集团招标委员会决定。
第11条 除第十条所述工程外,其它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中标人可由各公司招标工作组决定。
第3章 招标委员会职责
第12条 集团招标委员会对于工程类招标工作的职责如下:
一、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公司招标工作组的各项招标工作;
二、审批各公司关于金额超过50万元的工程施工和监理的议标申请;
三、审查本办法第十条所及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
四、审查本办法第十条所及招标项目确定投标人的相关文件;
五、组织召开本办法第十条所及招标项目的评审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委派代表参加与中标候选人的商务谈判;
七、组织召开本办法第十条所及招标项目的定标会,确定中标人。
第4章 招标工作组职责
第13条 各公司招标工作组对工程招标的全过程负责,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第14条 各公司工程部应根据公司年度开发计划,协调各相关部门,编制项目年度工程招标清单和计划,经公司招标工作组批准后,于当年1月31日前报集团招标委员会备案。
年度工程招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招标的工程名称(预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
二、时间安排计划(时间上跨年度的招标,应将招标周期完整地编入当年计划);
三、招标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以及主办部门、协助部门。
年度招标计划一经批准,一般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经过公司招标工作组审批,并报集团招标委员会备案。
第15条 招标工作组技术组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一、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写,包括技术规范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地质勘察资
料、场区平面图、招标图纸及相关说明;
二、结合商务组提交的商务文件,汇总成完整的招标文件,报招标工作组审批;
三、对所邀请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资格预审,确定初选名单;制订投标人考察提纲,
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人进行考察并汇总各部门意见,提交最终投标人名单报招标工作组审批;
四、将招标工作组审批通过的招标文件,发给最终确定的投标人。同时负责接收
投标人回标的登记工作;
五、招标文件发出后,安排投标人考察现场,组织技术答疑,并及时将所有答疑
内容整理成书面文件发给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需要修改时,应及时将修改或增补文件(包括图纸)发给投标人;
六、投标人回标后,组织技术标开标,填写技术标开标记录;安排对投标人的技
术质疑和答辩,向招标工作组提交技术标评标意见。
第16条 招标工作组商务组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一、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写,包括投标须知、协议书、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
及编制说明以及相关商务附件;
二、将前述文件提交工程部汇总成完整的招标文;
三、委托工程咨询公司(通过单项招标确定)编制标底或自行编;
四、参加工程部组织的投标人考察,将考察意见提交工程部汇;
五、组织商务答疑,并将所有答疑内容整理成书面文件发给投标;
六、如需要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修改时,应及时将修改或增补文件发给投标
人;
七、投标人回标后,在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的监督下,进行商务标开标,并填
写开标记录;组织预算人员进行商务标清标和商务质疑,向招标工作组提交商务标评标意见。
第17条 招标工作组的主要工作为:
1、 审定公司年度招标计划,报集团招标委员会备案;
2、 审定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和监理是否招标;
3、 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文件;
4、 确定投标人;
5、 召开评审会,综合技术标和商务标评标意见,确定中标候选人;
6、 委派代表与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价格谈判;
7、 召开定标会,确定中标人。
第5章 招 标 文 件
第18条 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招标文件目录;
2、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现场条件、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文件说明、招标
技术负责人和商务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授标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状况、机械设备
状况、企业信誉等级、财务状况、项目经理资质和项目主要人员简历、公司过去五年类似工程经验、在施工程等);
4、 投标报价书格式;
5、 施工协议书
6、 合同条件;
7、 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格式及要求;
8、 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包括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和规
范要求、工程验收标准等);
9、 图纸目录和图纸;
10、 “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十一、“甲指”材料设备清单;
十二、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十三、附件。
第19条 招标文件的编写可完全由工程咨询公司(通过单项招标确定)编制,公司工程部和预算部配合并审查;或按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执行,但工程量清单部分可由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第20条 属于本办法第十条所及的工程招标,招标文件应报集团招标委员会审查备案。
第6章 投标人的确定
第21条 确定投标人的程序分为推荐、初选、考察、确定四步进行。
1、 推荐——各公司工程部代表招标工作组向公司内部发布招标公告,也可以公
司名义在社会上发布招标信息。任何个人、部门均可向招标工作组推荐投标意向单位。公司工程部负责收集所有投标意向单位名单,同时书面征询投标意向单位。若投标意向单位回函同意参加投标,则应向工程部提供有关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相关工程经验等文件。
2、 初选——工程部收集汇总投标意向单位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初选名
单,报招标工作组备案。
3、 考察——确定初选名单后,工程部编写考察提纲,并组织设计部、预算部对
初选投标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的基本内容应包含:企业办公所在地、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进行交谈、现场考察在施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状况、劳动力资源、机械配备、现场平面布置、安全、环保、业主评价等各方面现状。所考察的两个在施工程应不少于两个(其中应包括拟派项目经理主持的工程项目)。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必须提交考察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
4、 确定——工程部汇总各方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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