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适应本公司所管辖物业点多、面广,各具特点的具体情况,真实、全面地反映物业管理经 营情况,提高物业管理经营水平,为广大业主提供合法、准确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实行两 级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即公司为一级核算单位,管理处为二级核算单位。
2.0 适用范围
会计核算。
3.0 职责
3.1 公司财务部实行一级核算。
3.2 各管理处财务部实行二级核算。
4.0 工作程序
4.1 核算内容
4.1.1 一级核算:对本公司各项收入、费用、应收应付款项、资金往来等业务进行归集、分类和核 算,对各项财产物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对计提的各项费用和上缴的各种税金进行
核算,对全公司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经营成果实行全面、综合、系统的核算,负责组织和领
导各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负责月度会计报表的汇总,年度会计报表的汇总决算。
4.1.2 二级核算:对本单位经营收入、成本费用,专项基金提取、各维修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归集和
核算,对各项财产物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其他费用摊销、往来资金的核算,按月
度、年度核算本单位各项经营成果和各种税金计缴情况,报出各项会计报表。
4.2 核算办法
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与总公司会计报表汇总口径一致的情况
下,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填制会计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
系。
4.3 记帐基础
公司各单位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采取“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为基础进行会计核
算。
4.4 核算形式
会计核算采取“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即根据编制的记帐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根据
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4.5 会计凭证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业务性质和应用的会计科目加以归类整理,编制记帐凭证。原 始凭证、记帐凭证的具体要求统一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章第四 十七条至五十五条执行。
4.6 帐簿设置及启用、登记、更正、核对、结帐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薄,启用会计帐簿时,在封面上 写明单位名称和帐薄名称,在帐薄上附启用表,填写启用有关内容,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
证登记帐薄,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时应按会计规定的方法更正;定期对帐薄记录的有关数字与
相关的证、帐、物核对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全部登记入帐,并按规定的结帐方法结帐。登记会计帐簿的具体要求统一严格按照财政部规 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五十六条至六十四条执行。
4.7 财务报告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薄记录和其他有关
资料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月、季报表应附 有报表说明,年度报表应附有年度财务分析报告,月、季二级核算单位应在次月5号前上报 公司,年报表应在次年元月份的10号之前上报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统一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第三章第六十五条至七十二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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