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04.05
磐安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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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专题报告
基础资料汇编
文件系列
图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 1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 2
第一节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三节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节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 5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 5
第一节 布局原则及用地发展方向
第二节 布局结构
第六章 居住用地规划 ………………………………… 6
第七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7
第八章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 8
第一节 工业用地规划
第二节 仓储用地规划
第九章 绿地、城市景观规划 ………………………………… 9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节 城市景观规划
第十章 道路交通规划 ………………………………… 10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二节 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一章 给水工程规划 ………………………………… 12
第十二章 排水工程规划 ………………………………… 12
第十三章 电力工程规划 ………………………………… 13
第十四章 电信工程及广播电视系统规划 ………………………………… 13
第十五章 燃气工程规划 ………………………………… 14
第十六章 环卫工程规划 ………………………………… 15
第十七章 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 15
第一节 防洪规划
第二节 抗震防灾规划
第三节 消防规划
第四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十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 17
第十九章 城市远景规划构想 ………………………………… 18
第二十章 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措施 ………………………………18
第二十一章 附则 ………………………………… 19
第一章 总则
1.0.1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方法》 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磐安县县城城市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
1.0.2 条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区范围为中心组团(以安文为主),东南组团(以云山为主),西南组团(以深泽、新渥为主),城市发展备用地(以冷水为主),规划区范围总面积40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13平方公里。
1.0.3 条 磐安县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1.0.4 条 本规划期限确定为
近期 2003年~2010年
中期 2011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0年
远景 2021年以后
1.0.5 条 本规划自金华市政府批准之日起,由磐安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2.0.1 条 近期(2010年)全面实现小康,中期(2015年)人民生活走向富裕,远期(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2.0.2 条 磐安县全县人口规划:近期21.65万人,中期22.36万人,远期23.04万人。
2.0.3 条 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较大进展。到2005年人均GDP达8224元,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7.04亿元,年递增8.5%。到2020年,人均GDP27900元,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7.93亿元。
2.0.4 条 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加快产业多元化进程,建立新的支柱产业群,提高抗风险能力,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高四大传统行业:塑料橡胶、服装针织、五金机械、食品饮料等行业;发展壮大工艺美术行业;调整优化医药化工行业;在电子信息产业、机电一体化、现代生物工程、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初具规模的新兴产业群。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压缩森林工业。加快发展房地产、市场流通、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和旅游等第三产业。
2.0.5 条 城市化战略:重点发展县城城区和二级镇(区镇)(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培育增长极核,带动县域城镇发展,同时有重点地建设一批集聚力强、功能发达的小城镇,吸引农村生产力和民间资金向小城镇集中,就近吸纳城镇剩余劳动力,走城乡一体化道路。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3.1.1 条 本次规划编制的地域范围为磐安县县域全境1198.88km2陆域总面积。规划编制的行政范围包括磐安县行政辖区及其发展用地。
3.1.2 条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极核中心、点轴发展、区域带动、网络演进,促进整个区域城镇发展水平的提高。
3.1.3 条 城镇化水平:近期50%左右,远期达到65%左右。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3.2.1 条 县域城镇体系等级分为三级:
(1) 第一级:磐安县县城
(2) 第二级:二级镇(区镇)(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
(3) 第三级:三级镇(乡镇)(仁川镇、大盘镇、尚湖镇、玉山镇)
3.2.2 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为三个层次(见附表一)。
3.2.3 条 县域城镇经济职能体系:将磐安县县城建设成为以综合服务为主的城镇,县域旅游服务基地,全县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建立三个二级镇(区镇),尖山镇为县域东北部经济中心,以塑料制品、茶业为主要产品的工贸型城镇;方前镇为县域东部中心镇,以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旅游型城镇;冷水镇则是香菇贸易基地,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旅游型城镇。形成仁川镇、大盘镇、尚湖镇、玉山镇四个农贸型城镇。
3.2.4 条 县域划分为四个城镇经济片区:以县城、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为经济发展核心,形成四个经济发展片区,其中以县城为核心的县域中心辐射整个县域。以尖山镇为中心,形成磐安县北部经济区。以方前镇为核心,形成磐安县东部经济区。以冷水镇为核心,形成磐安县南部经济区。
3.2.5 条 以一个中心、两条轴线、四个片区构成磐安县城镇空间结构形态。在远期或远景逐步构筑十字形“两轴”的设想,磐安县城向北连接尖山镇、向南连接冷水镇和仁川镇,形成带状城镇经济发展主轴;磐安县城向东连接方前镇,形成磐安县经济发展的次轴。按照“点——轴——网络”开发模式的基本原理,规划期内磐安县域基本形成以磐安县城为中心,以尖山镇、方前镇、冷水镇为二级镇(区镇)的,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广布的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镇空间格局。
第三节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3.3.1 条 规划新增诸永高速公路从县域内由深泽至维新乡穿越,规划县城连接诸永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新增安文向西经马宅至东阳的公路;改造县城经尖山镇至新昌县的公路为二级公路;改善向东经方前镇至天台县的大科公路,向南经大盘镇、维新乡至仙居的东仙公路。建设怀万线实现玉山区与金甬高速连接。
3.3.2 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分别布局在县城的台口和新渥、尖山镇、方前镇。
3.3.3 条 县域电源:由东阳变电站与横店变电站以及磐安县境内的小水电站提供。
3.3.4 条 变电站:规划建设尖山和冷水110KV变电站各一座,建设台口、深泽、仁川、园区、维新、方前35KV变电站各一座。
3.3.5 条 2020年县域话机普及率50部/百人,装机总量11万门。
3.3.6 条 电信局:除县城老电信局扩容外,在深泽、云山、后力、上卢新建电信支局各一处。
第四节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3.4.1 条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根据金华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大磐山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为一类保护区。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以内。
3.4.2 条 水环境质量目标:磐安是钱塘江、瓯江、灵江、曹娥江四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磐安县水功能区划、县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执行饮用水源水质II类标准。
3.4.3 条 噪声环境质量目标: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昼间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或商业、居住、工业混杂区,昼间50~60分贝,夜间45~50分贝;规划确定的工业区,昼间不超过6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交通噪声控制带,昼夜间控制在55~70分贝以内;交通噪声随机测点的超标率应低于50%。
3.4.4 条 固体废弃物环境质量目标:明确各类垃圾处理方式,工业危险固废和医疗废物应定点收集、密闭外运、安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应逐步提高综合利用率。考虑到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污水污染严重,可考虑采用焚烧处理方式。
3.4.5 条 环境分区:县域划分为建成区、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二次自然保护区五种类型。城、镇、村庄建设用地为建成区;目前正在耕种的农用田地或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划定范围内的农田为农田保护区;大盘山及县域内各水库及水源涵养范围为水源保护区;县域范围内其它自然的山地、河流等为二次自然保护区,在二次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普遍植树种草,减轻水土流失程度。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4.0.1 条 城市性质:磐安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建设以生态型加工业和制造业为主导,以生态旅游度假为特色的“生态山水城市”
4.0.2 条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8.0万人,中期(2015年)11.0万人,远期(2020年)13.0万人。
4.0.3 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8.52平方公里,人均用地指标为106.53平方米;中期2015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1.5平方公里,人均用地指标为104.5平方米;远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13.78为平方公里,人均用地指标为106.06平方米。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布局原则及用地发展方向
5.1.1 条 按照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完善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现代化水平等现代化城市标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5.1.2 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县城以安文为中心,向东南延伸至云山,形成东南组团;向西南延伸至深泽和新渥;冷水作为城市发展备用地。
第二节 布局结构
5.2.1 条 磐安县县城城市功能布局与发展方向——两个支柱、三种职能、四个板块。
5.2.2 条 两个支柱:指带动城市发展的两大产业发展方向:一为无污染的生态型加工制造业;二为旅游业。该两项产业最终成为磐安县主要的支柱性产业。
5.2.3 条 未来城市主要由三大片区组成,其职能构成为
(1) 以中心城区为代表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职能;
(2) 以东南云山分区为代表的旅游服务中心职能;
(3) 以西南深泽、新渥分区为代表的生态型加工业和商贸为特色的工贸片区职能。
5.2.4 条 四个板块:城市发展四大开发分区,即:中心城区、东南分区(云山片区)、西南分区(深泽、新渥片区)、发展备用地(冷水地区)。各个板块之间空间上以山林地区为依托。
第六章 居住用地规划
6.0.1 条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住宅建设,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由于磐安县县城特有的山地地貌,不可能形成居住区级的住宅群,规划按居住小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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