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苏州房地产市场研究年报
2009年苏州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信息资讯 3
一、政策信息 3
1、土地政策 3
2、房产政策 3
3、地方政策 3
二、城市规划 3
第二章、土地市场 3
一、土地供应 3
1、供应概况 3
2、供应走势 3
3、供应分类 3
4、分区供应 3
5、拍卖预告 3
6、专题分析 3
二、土地成交 3
1、成交价格 3
2、土地收入 3
3、价格对比 3
4、区域价格 3
5、土地储备 3
6、成交汇总 3
7、专题分析 3
第三章、住宅市场 3
一、住宅新增 3
1、年度新增走势 3
2、区域新增对比 3
3、公寓新增走势 3
4、公寓新增面积段 3
5、公寓新增对比 3
6、别墅新增走势 3
7、别墅新增面积段 3
8、别墅新增对比 3
9、专题分析 3
二、住宅成交 3
1、年度成交走势 3
2、区域成交对比 3
3、静态去化周期 3
4、公寓成交走势 3
5、公寓成交面积段 3
6、公寓成交对比 3
7、别墅成交走势 3
8、别墅成交面积段 3
9、别墅成交对比 3
10、二手房成交 3
11、专题分析 3
三、住宅价格 3
1、年度价格走势 3
2、区域价格对比 3
3、公寓与别墅价格 3
第四章、榜单及附录 3
年度关键词:放量成交、供不应求、价格高企、地王频现
第一章、信息资讯
一、政策信息
1、土地政策
?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
【制定单位】:监察部、住建部
【主要内容】: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和监察机关把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加强监管,提高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城乡规划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 《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8-28
【制定单位】:国土资源部、监察部
【主要内容】: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合理选择出让方式,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同时《通知》明确,出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土地,督促用地者按期开工建设。受让人因非主观原因未按期开工、竣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项目开竣工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 《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9-26
【制定单位】:国务院
【主要内容】:9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一则《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国必须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并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该通知针对开发商首次明确规定了相对严格的"闲置"费用标准,并指出将会很快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
? 明年将出台四方面土地新政调控房价
【发布时间】:2009-11-13
【制定单位】:国土部
【主要内容】:11月13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出台文件,针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首次给出明确的上限,要求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但据了解,国土资源部的新土地调控政策,远不止于此。
概括起来,2010年国土部将出台的土地新调控政策包括:一、设置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大城市最高不得超过20公顷;二、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商两年以上不开工土地的惩罚力度;三、增加土地增值税;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
【制定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主要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除细化房产税的征收之外,《通知》首次将地下建筑用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范畴,要求按照应征税款50%纳税。《通知》从12月1日起执行。
? 《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4
【制定单位】: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
【主要内容】: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2、房产政策
? 国务院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等法规
【发布时间】:2009-1-3
【制定单位】:国务院
【主要内容】: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签署国务院令,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等三项到期的法规。
这三项法规是:
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1987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24日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1992年5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8月4日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 房贷借款人每月偿还额不得超过月收入50%
【发布时间】:2009-1-6
【制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1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介绍说:
第一,要求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购房实际情况、借款的信用记录、借款人的收入、偿还能力等风险因素合理确定每一笔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第二,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这样也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 《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4-30
【制定单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内容】: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已于4月底下达2009年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70亿元。同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尽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 房屋赠与在三种情况下将不会征收个税
【发布时间】:2009-6-15
【制定单位】:财政部
【主要内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发布时间】:2009-7-28
【制定单位】:中国银监会
【主要内容】:中国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确保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的需要,防止贷款被挪作它用。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当前银行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规范了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部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中要求,除了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还要求根据贷款银行、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出具的、符合约定条件的共同签证单进行贷款支付。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3
【制定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主要内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发布时间】:2009-12-30
【制定单位】:国务院
【主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3、地方政策
? 商品房定价权下放给企业
【发布时间】:2009-1-1
【主要内容】: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暂停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而且过去曾经核过价但尚未销售的普通住宅,企业也有权重新自主定价。
? 苏州给予中等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
【发布时间】:2009-3-17
【主要内容】:苏州出台关于鼓励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的新政策。政府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新房实行补贴。
发放标准最高为108000元。
? 房价超200万停贷公积金限制取消
【发布时间】:2009-6-15
【制定单位】: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内容】:省级机关公积金日前下发通知: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