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一、规划背景
二、现状条件
三、规划范围、依据、原则和目标
四、规划年限
五、开发条件分析
六、开发策略
七、土地使用分类和建设开发控制
八、用地布局规划
九、道路系统规划
十、绿化景观规划
十一、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歙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快速,随着徽杭高速的建设,城市及周边区域环境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经济体制的转变、用地结构的调整、交通条件的根本好转等,使其经济发展逐步外向化,城市建设的面貌也日新月异。面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同时不能破坏歙县传统的历史风貌,县城急需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因此,歙县县人民政府拟在城东另辟新区满足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 今年是歙县的“招商引资”年。歙县提出将招商引资与城镇化相结合,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以城养城,以城兴城,滚动发展”的发展道路。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组织项目实施,歙县县人民政府拟定将城东经济开发区委托进行控制性规划,以便为具体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指导。 二、现状条件
歙县地处安徽省东南部,东南面与浙江省毗邻。县城现有对外交通皖赣铁路及慈张公路,连接皖浙两省的徽杭高速公路,将于2004年底建成通车,交通便捷。县城距上海419公里,距合肥382公里,距南京346公里,距杭州212公里,距景德镇222公里,距黄山风景区67公里,距屯溪机场32公里。 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歙县老城区西北部,基地面积3.85平方公里。地形起伏不大,相对平坦,整个地势北高南低,高程多为117-125米,相对高差为1-8米。基地用地条件良好,北面紧邻皖赣铁路,西面及南面有布射河及扬之河蜿蜒而过,将地块分割成相对独立的功能单元。三、规划范围、依据、原则和目标
1、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北至皖赣铁路,西面及南面以布射河及扬之河为界,东部抵桂林镇练江牧场,总用地3.85平方公里。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5.《安徽省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6.《歙县县城总体规划》(1999) 7.《歙县城市防洪规划报告》(2002)3、规划原则
(1)控制性原则:对地块、绿化、道路、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给排水和电力电讯等方面提供控制指标。 (2)弹性原则:控制指标具有在一定范围内的可变动性和地块性质具有兼容性。 (3)承接性原则:既有整体控制,又有局部要求;既有继承、深化、落实总体规划意图,又可对开发区每片、块建设用地提出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准则。 (4)可操作性原则:可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4、功能定位及规划目标
把城东开发区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体现歙县城市特色,集生产、科研为一体的、以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绿色园区。 1)典型示范的窗口 城东开发区是县城的延伸部分,是与县城的有机结合体,通过本次规划,建设一个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空间层次丰富,具有时代特征,环境优美的新区。 2)产业创新的基地 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立足环境优势,发挥交通优势,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建设良好的交流环境,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四、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分近期到远期,近期规划到2005年,远期规划至2010年。五、开发条件分析
1.优势分析 区位优势——歙县位处安徽与浙江两省交汇处,在两省的经济合作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作为世界级风景名胜区黄山的东大门,歙县具有良好的与外界沟通的能力。 交通优势——歙县现有皖赣铁路及慈张公路穿城而过,而铁路紧邻开发区北部,同时将于2004年通车的徽杭高速入口距开发区仅为5公里,对外交通联系十分便捷。 资源优势——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歙县具有优越的环境优势,同时低廉的地价与劳动力资源亦应带来良好的投资环境。 2.制约因素 河流门槛——由于布射河和扬之河的分割,使开发区与外围地区没有良好的交通联系,基础设施比较缺乏,现状只有一条在修道路可以通车,并有两座桥与城区联系,其中一座甚至已废弃。同时,为了满足扬之河的防洪要求,道路竖向必然不能按照原有标高设计,会有较大的填方量,造成土地开发的成本相对较高,形成较高的开发“门槛”。六、开发策略
1. 利用区位优势,立足环境优势,发挥政策优势。 2. 采用开发型的积极保护政策,将城市开发于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有机融合,建设项目尽量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相吻合。 3. 通过南部黄荆桥附近的起步区建设,发挥联动效应,带动整个工业区的有序与健康的发展,使其承担起歙县经济重要支柱的核心力量。 4. 利用环境、滨水等优势进行高品味的工业区,居住区建设及环境营造,提高工业区的更大范围的影响力与吸引力。七、土地使用分类和建设开发控制
1.地块划分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本规划将建设用地以道路为界划分为A-J共10个大地块,各大地块又以不同的性质划分为若干小地块。 ——工业用地 工业地块的划分与工业种类有很大的联系,在城东开发区的发展规划中,工业地块划分可能保持灵活及伸缩性,使地块有“一分为二”或“合二(三、四)为一”的可能性。借鉴相近城市的经验,建议将地块作意向性划分: 标准厂房的地块可按0.3—2ha划分,独立厂房可按2—10ha划分。 ——仓储用地 工业区的仓储用地与工业用地有紧密联系,规划将仓储用地分为一般性的仓储用地和物流发展用地。由于仓储用地占地较大,所以地块基本按道路划分,一般为4-7ha。 ——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地块 该类用地的地块按0.3—1.0ha划分。 ——居住用地 该类用地主要考虑地块现状及与周边的结合关系,规划用地按5-10ha划分。 2. 土地使用兼容性 本次规划规定了各个地块的使用性质,作为土地开发的依据。同时,规划允许某些地块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对用地性质作不同程度的调整,但必须报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规划也允许在开发过程中,在某些特定的用地中兼容建设一些其他用地性质的项目,其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相兼性表》的规定。规划还允许在开发建设中,对划分的地块进行合并和细分,特别是在成片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允许合并部分地块,但同样必须作调整规划并报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地块合并首先应满足同类性质地块间的合并,同时不能导致规划区内各类配套设施的减少和变革。 表1:土地使用兼容性表 土地分类 建筑分类 建筑分类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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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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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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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S
| U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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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1
| R2
| C1
| C2
| C3
| C5
| M1
| M2
| 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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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
| 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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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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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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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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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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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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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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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
| 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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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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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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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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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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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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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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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所
|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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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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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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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所
|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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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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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体育设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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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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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文化设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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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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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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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医疗卫生设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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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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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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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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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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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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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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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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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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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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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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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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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综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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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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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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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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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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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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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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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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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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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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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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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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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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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 ▲
|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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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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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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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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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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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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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允许设置;〇有条件地允许设置;其余为不允许设置。 3.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 规划对用地范围内的各个地块进行开发强度控制,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此类指标必须按规定执行,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的控制指标为上限值,规划建设时不得超过上述指标的规定,而绿地率、停车泊位的控制指标为限值,规划建设时不得低于上述指标的规定。 ——指导性指标:包括容积率、停车泊位、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等。 规划分地块提出关于编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地块的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线、配套设施等要求。具体指标详见分图图则。 4.建筑容量控制 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到建设容量和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不但可以保证良好的景观空间环境,还可以对投资引导,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建筑容量控制主要通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两项指标来控制。 公建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参考一般城市办公建筑的开发强度,尽良避免一般办公机构的大院形式,规划要求建筑开发可相对紧凑,容积率控制在3.0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 商业服务用地:应根据不同的性质确定其开发强度。一般用于商业和服务业的建筑占地较小,使用强度较高,建议容积率控制在3.0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 文化娱乐用地:由于是人流大量集聚活动的地方,室内外空间组织也较灵活,建议容积率控制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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